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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将外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重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2:50

员工王先生之前在外地作业,现在的新单位在重庆。王先生能够将外地的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重庆,处理办法如下:
一、处理条件
员工由外省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重庆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缴存的。
二、受理地址
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处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宅公积金汇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为员工处理新增开户手续。(办结时限:当日)
②单位经办人员持自己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员身份证或由员工自己持自己身份证到重庆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向单位经办人(或员工自己)出具加盖事务章的《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办结时限:当日)
③员工持《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向异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汇(划)款,异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凭《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中供给的本市住宅公积金专户账号进行汇(划)款。
④汇(划)款抵达住宅公积金专户后,重庆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金钱划入搬运员工所在单位暂存款账户,并告诉单位资金收妥。
⑤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宅公积金汇(补)缴书》(划去 " 汇 " 字)一式两联、《住宅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网点,单位补缴状况阐明,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处理补缴手续。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将金钱分配记账到员工个人账户,在《住宅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事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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