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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刑,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10:04
死刑归于我国主刑之一,并且是最严峻的处分。死刑分为死刑当即履行与死刑延期履行,而关于死刑当即履行的,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就要履行死刑。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
什么是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陈旧的惩罚之一,指行刑者根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完毕一个监犯的生命。遭受这种掠夺生命的惩罚办法的有关监犯一般都在当地犯了严峻罪过。
什么是死刑当即履行?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赞同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赞同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许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决保持死刑判定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赞同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一起为核准程序,并当即发作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子,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罪犯,在死刑延期履行期间,假如故意犯罪,查验事实,应当履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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