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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丢失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8:09
劳作者在作业时或是因为作业而受伤的,一般就归于工伤。受了工伤需求做伤残判定,然后对工伤进行确定,用人单位依据确定给予必定的补偿。那么工伤确定书丢掉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工伤确定书丢掉
工伤确定书丢掉的能够持自己身份证,到原文书制造部分,复印后加盖公章即可起到证明效果,和原件相同有用。
工伤确定方法
第一条 为标准工伤确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确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进行工伤确定依照本方法履行。
第三条 工伤确定应当客观公平、简捷便利,确定程序应当向社会揭露。
第四条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依照前款规则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依据属地准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则的时限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受损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依照本方法第四条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第六条 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填写《工伤确定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劳作、聘任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许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人事联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第七条 工伤确定请求人提交的请求资料符合要求,归于社会保险行政部分统辖规模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应当受理。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收到工伤确定请求后,应当在15日内对请求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阅,资料完好的,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资料不完好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收到请求人提交的悉数补正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
劳作者受了工伤时,要及时处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劳作者的工伤确定书丢掉,能够持自己身份证,到原文书制造部分,复印后加盖公章即可起到证明效果。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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