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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难获保险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07:59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了一同稳妥合同纠纷案子。这起案子的原告高菲(化名)因为在稳妥合同期内私行改装了稳妥车辆,导致车辆发作稳妥事端后车子开到没有信号灯操控的人行横道,撞死行人。昨日,江西人刘某被海曙交警大队断定承当这起事端的悉数职责
事端发作在海曙中山西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这是一个丁字路口,路口没有人行横道。1月15日,32岁的刘某驾驭一辆小型客车沿着中山西路自西向东行进至该路口时,75岁的陈某正沿着人行横道过马路,成果小客车车头与陈某发作磕碰,形成陈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逝世。
交警解读
海曙交警大队事端中队中队长吴革新说,依据《宁波市道路交通事端职责确认规范》,行人在无信号灯操控的人行横道内事端:机动车承当悉数职责,行人不承当职责。但当行人未走人行横道发作事端的:发作事端过程中行人无骤变行为,且在人行横道上无其他行人的,机动车方承当首要职责,行人承当非必须职责;发作事端过程中行人无骤变行为,且在人行横道上有其他行人的,机动车承当悉数职责,行人不承当职责。
在这起事端中,刘某驾车行为人行横道,却与行人抢道通行,严峻阻碍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的权力,不只要承当这起事端的悉数职责,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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