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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织结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5:42

组 织
● 声誉主任、主任、参谋和委员
裁定委员会设声誉主任一人、参谋若干人。
裁定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实行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赋予的责任,副主任受主任的托付能够实行主任的责任。
● 秘书局/秘书处
裁定委员会总会和分会别离建立秘书局和秘书处,在裁定委员会秘书长或分会秘书长的领导下担任处理裁定委员会或分会的日常业务。裁定委员会总会与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及天津国际经济金融裁定中心构成一个一致的全体。
● 专门委员会
裁定委员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
担任裁定程序和实体上的严重疑难问题的研讨和供给咨询定见,对《裁定规矩》的修正供给定见,并担任裁定员的训练和经验交流。
事例修改委员会
担任已审理完结的案子的事例修改和裁定委员会的年刊修改工作。
裁定员资历检查查核委员会
依照《裁定法》和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的规则,对裁定员的资历和体现进行检查和查核,对裁定员的续聘和解聘提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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