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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23:00
合同是两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职责的约好,会对两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进行约束。假如一方当事人违背了合同的约好,是需求承当相应的违约职责的。那么,违约职责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期望对您有用。
违约职责构成要件
(一)一般构成要件
即违约当事人承当任何违约职责都必须具有的要件。
1、违约行为
《合同法》第107条规矩,“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赔偿丢失等违约职责。”这儿的“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便是违约行为,所以违约职责的底子构成要件是有违约行为。
(1)概念和特色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实行或许不适当实行合同职责的客观事实。违约行为的发作以合同联系存在为条件。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职责的首要条件。无违约行为即无违约职责。违约行为的特色在于:其一,违约行为的行为人是合同当事人,这是由合同相对性规矩决议的。其二,违约行为违背了合同职责。合同职责首要经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好,具有恣意性。对约好职责的违背构成违约行为。可是,关于合同没有清晰约好,可是依据诚笃信用原则发作的附随职责的违背,也或许构成违约行为。其三,与合同职责相对应的是合同债款,对合同职责的违背必定导致对合同债款的危害。
(2)形状
违约行为形状,是依据违约行为违背合同职责的性质、特色,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一般来说,违约行为能够分为不实行和不适当实行两大类。所谓不实行,是指当事人底子没有实行合同职责,包含回绝实行和底子违约。不适当实行,是指当事人虽有实行合同职责的行为,但实行的内容不符合法令的规矩或许合同的约好。不适当实行包含质的不妥(瑕疵实行和加害给付)、量的不妥即部分实行、实行办法不妥、实行地址不妥和实行时刻不妥(提早实行和拖延实行)等。就违约行为发作的时刻而言,违约行为能够分为预期违约和实践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有用建立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实践违约,是指合同实行期限届满后发作的违约。
2、不存在法定和约好的免责事由
仅有违约行为这一活跃要件还不足以构成违约职责,违约职责的构成还需求具有另一消沉要件,即不存在法定和约好的免责事由。《合同法》第117条规矩,“因不可抗力不能实行合同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悉数革除职责,但法令还有规矩的在外。当事人拖延实行后发作不可抗力的,不能革除职责。”这儿的“不可抗力”便是法定的免责事由。除法定的免责事由外,当事人假如约好有免责事由,那么免责事由发作时,当事人也能够不承当违约职责,当然,当事人免责的条件条件是当事人约好免责事由的条款自身是有用的。
(二)特别构成要件
除一般构成要件外,与违约职责的各种详细方法相适应,每种职责方法又都有自己的构成要件,相互之间并不同等。如违约金职责的构成要件是:违约行为,差错;实践实行的构成要件是:违约行为,差错,当事人一方恳求违约方持续实行,违约方能够持续实行;赔偿丢失的构成要件是: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有丢失,违约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差错。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违约职责构成要件相关内容,两边当事人是能够事先在民事合同中约好违约职责的承当方法的,能够约好违约金、赔偿丢失等承当方法。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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