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二胎能随意被公司辞退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7:20【关键字】劳作合同免除合同 单独面行为
【案情简介】
原告:朱某君
被告:德X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原告于2006年5月31日入职被告处任ID工程师,两边所签劳作合同期限至2008年7月31日届满。任职期间,原、被告约好的原告薪酬结构为原告2007年6月至2007年9月本薪为700元/月,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本薪为750元/月,2008年7月至2008年8月本薪为900元/月,还有奖金、加班费等。2008年7月28日,被告向原告宣布一份《劳作合同停止告诉书》告诉原告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并按规则处理离任手续。2008年7月29日,原告向被告提出书面恳求,称其已怀孕,要求连续劳作合同,但被告并未给予书面答复。尔后,在原告与被告交涉过程中,被告公司领导仍要求原告离任,2008年8月9日还让保安阻挠原告进厂。原告忧虑在此景象下持续作业会对腹中胎儿晦气,遂于2008年8月13日处理作业交代后离任。离任后,原告随即于2008年8月19日和9月1日发函被告,称被告明知其已怀孕而不连续劳作合同,强行阻挠原告上班,应全额付出其“三期”薪酬及经济补偿金,一起要求被告三日内给予答复,不然视为不同意付出上述金钱,原告将依法追究被告职责。被告均收到上述信件。2008年9月12日,原告向深圳市宝安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恳求裁定,裁定恳求同诉讼恳求。深圳市宝安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审理后判定驳回原告的悉数申述恳求。
【裁判关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第八十七条,参照国务院《企业职工生育稳妥试行方法》第六条、《广东省女职工劳作维护施行方法》第五条第(四)项之规则,判定如下:
一、被告德X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三日内付出原告朱某君违法停止劳作合同的赔偿金20000元。
二、被告德X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三日内付出原告朱某君产前查看费849元及生育医疗费4847.38元。
三、驳回原告朱某君的其他诉讼恳求。
被告如未按本判定指定的期间实行金钱给付责任,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则,加倍付出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被告德X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担负。
【争议焦点】
怎么确定原被告之间停止劳作联系协议的性质?
【法令分析】
劳作合同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含义,一起又根据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济上的不对等,用人单位强势,而劳作者弱势,所以现行合同法对劳作者的维护供给了较为全面的办法。联系到本案,关于劳作合同联系的免除,法令规则了较为严厉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甫乳期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根据本案确定的材料,原告在怀孕之际,不会自动离任,因为这对维护权利人很晦气。该法第四十八条及第八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违法免除或停止劳作合同的,应当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经济补偿规范的二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
被告作出的不续签劳作合同并要求原告处理离任手续的决议在送达原告时即已收效,只需原、被告两边尔后未就连续劳作合同达到共同定见,被告就无法改动其已施行的单独停止劳作合同的现实。现实上原告不同意离任或许免除劳作合同,而也没有和被告用人单位达到共同。原告2008年7月27日在广东边防龙华医院查看的病历材料显现其其时已怀孕14周左右,依常理,原告不行能在此刻自动离任。若原告离任确为其自愿,被告并未强行要求,则被告彻底没有必要在尔后发函或刊登《声明》要求原告回公司上班。并且,被告假如真的想吊销从前的决议,其彻底可以在原告提出连续恳求后立刻做出,而不是比及原告离任后的二十余天才以发函或刊登声明的方式做出。被告发函或刊登《声明》的行为恰恰阐明,正是因为其从前的行为违背了法令的规则,其才妄图以此种方式来予以抢救,抑或是躲避法令职责。3、原告称被告公司保安2008年8月9日阻挠原告进厂上班,被告对此的解说是原告有孕在身而不要求其加班,但实际上原告在此前每周六都被要求上班,被告之解说显着缺乏为信。被告在此刻不让原告上班,应当视为其停止劳作合同的后续行为。归纳上述几点定见,本院采信原告的建议,即原、被告之间劳作联系停止的原因是被告在原告孕期内单独停止。被告在原告孕期内单独停止劳作合同,其行为显着违背我国法令规则的,那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则,被告有必要付出原告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