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06:07状况:有用发布日期:2004-06-07收效日期:2004-07-01发布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200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当地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告诉如下: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归于“娱乐业”。本告诉自2004年7月1日起履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