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11:21
劳作争议裁定程序是指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处理劳作争议案子的法定过程和方法。
依据《劳作法》第八十三条以及《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第三十条的规则,劳作争议案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一起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作争议进行了裁定,而且依法作出了裁定判决书;
(2)当事人对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的裁定判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劳作争议裁定是提起劳作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或劳作者未经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判决,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劳作法》第八十三条以及《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第三十条的规则,劳作争议案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一起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作争议进行了裁定,而且依法作出了裁定判决书;
(2)当事人对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的裁定判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劳作争议裁定是提起劳作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或劳作者未经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判决,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