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和债务人诉讼都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21:56
为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完成,法令规则了代位权,为保证债款人与第三人的权益,法令又对代位权的行使做了限制性规则,那么代位权诉讼和债款人诉讼都是怎样规则的?听讼网小编回答如下,欢迎阅读!
代位权诉讼和债款人诉讼都是怎样规则的
代位权诉讼的诉讼主体和债款人的诉讼位置相关法令公布今后,关于代位权诉讼中债款人是否有必要参与诉讼,其参与诉讼时诉讼位置怎么确认等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念:
(1)应该将债款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债款人能够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3)应该将债款人列为一起原告;
(4)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位置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令关系的主体。债款人假如参与诉讼,既可为原告,也可为被告,能够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能够为证人。
《合同法解说(一)》第16条第1款规则:“债权人以次债款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款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能够追加债款人为第三人。”实际上采取了上述第二种观念。该观念虽然有合理之处,但仍有有待完善的当地。咱们以为,债款人是否应该参与诉讼,应当依据案子的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案子债款人有必要参与,有些案子则能够参与。
代位权诉讼和债款人诉讼都是怎样规则的
代位权诉讼的诉讼主体和债款人的诉讼位置相关法令公布今后,关于代位权诉讼中债款人是否有必要参与诉讼,其参与诉讼时诉讼位置怎么确认等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念:
(1)应该将债款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债款人能够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3)应该将债款人列为一起原告;
(4)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位置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令关系的主体。债款人假如参与诉讼,既可为原告,也可为被告,能够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能够为证人。
《合同法解说(一)》第16条第1款规则:“债权人以次债款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款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能够追加债款人为第三人。”实际上采取了上述第二种观念。该观念虽然有合理之处,但仍有有待完善的当地。咱们以为,债款人是否应该参与诉讼,应当依据案子的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案子债款人有必要参与,有些案子则能够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