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23:29
国际上,侵略商标权的职责主要有3种: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和刑事职责。因侵略商标权引起胶葛,有3种处理方法:当事人洽谈处理,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向法院提申述讼,或恳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商标侵权胶葛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商标侵权胶葛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因侵略商标权引起胶葛,有3种处理方法:当事人洽谈处理,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向法院提申述讼,或恳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确定侵权行为,并采纳法律办法责令中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中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申述又不实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经过行政机关处理侵略商标权的胶葛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从阻止侵权行为的意图来看也是有用的,可是被侵权人不或许经过这种行政查办得到民事补偿。行政部门只能在查办进程中就民事补偿问题进行调停,假如两边无法达成协议,而被侵权人仍期望获得民事补偿,只能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发作侵权时被侵权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是终究的处理途径。即便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案子,当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申述,经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种民事救助恳求。
侵略商标权行为的体现
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57条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商标侵权行为。
①未经答应的运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其主要体现是,在自己出产或出售的产品上运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形成产品来历的混杂,危害注册商标的名誉,侵吞本应归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部分商场和应获得的利益,一起也蒙骗了顾客。
②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而出售,这儿所指的“出售”包含询价、签约、进货仓储、运送、展览宣扬、批发和零售等有关出售活动。
③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别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假造或私行制作或出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张、贴纸、包装物等。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赞同,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替换商标的产品又投入商场的。该行为即所谓的商标“反向冒充”。一般是指名牌商标的所有人以贱价购入非名牌商标的产品,撕下非名牌商标换上自己的名牌商标,再投放商场卖高价的行为。
⑤给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形成其他危害的行为。
侵略商标权的职责承当
国际上,侵略商标权的职责主要有3种: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和刑事职责。以我国的有关规则为例,3种职责的方法如下。
1)民事职责
商标权民事职责是指侵权人因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权利人形成危害而应向其承当的中止危害、扫除阻碍及补偿丢失等职责。我国《商标法》关于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职责问题规则了以下几点。
①补偿数额。我国《商标法》第63条第1款规则,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遭到的丢失,包含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
②即发侵权的阻止,即对正在施行但危害成果没有闪现或许行将施行的侵权行为采纳举动予以阻止。阻止即发侵权有利于最大极限地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把现已或行将施行的侵权行为的危害降至最低。
③依据保全。《商标法》第66条规则,为阻止侵权行为,在依据或许灭失或许今后难以获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在申述前向人民法院恳求依据保全。人民法院在承受恳求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决采纳保全办法的,应当当即开端履行。
2)行政职责
商标行政职责是指主管机关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采纳的处分办法。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3条的规则,对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采纳如下办法:
①责令其当即中止侵权行为;
②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
③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依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合法营业额50%以下或许侵权所获赢利5倍以上的罚款,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职责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依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事职责
商标刑事职责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情节或后果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则的犯罪行为,因而要遭到刑事制裁。我国商标法第59条规则:“未经商标注册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补偿被侵权人的丢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补偿被侵权人的丢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犯罪的,除补偿被侵权人的丢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商标侵权胶葛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因侵略商标权引起胶葛,有3种处理方法:当事人洽谈处理,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向法院提申述讼,或恳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确定侵权行为,并采纳法律办法责令中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中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申述又不实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经过行政机关处理侵略商标权的胶葛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从阻止侵权行为的意图来看也是有用的,可是被侵权人不或许经过这种行政查办得到民事补偿。行政部门只能在查办进程中就民事补偿问题进行调停,假如两边无法达成协议,而被侵权人仍期望获得民事补偿,只能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发作侵权时被侵权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是终究的处理途径。即便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案子,当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申述,经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种民事救助恳求。
侵略商标权行为的体现
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57条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商标侵权行为。
①未经答应的运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其主要体现是,在自己出产或出售的产品上运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形成产品来历的混杂,危害注册商标的名誉,侵吞本应归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部分商场和应获得的利益,一起也蒙骗了顾客。
②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而出售,这儿所指的“出售”包含询价、签约、进货仓储、运送、展览宣扬、批发和零售等有关出售活动。
③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别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假造或私行制作或出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张、贴纸、包装物等。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赞同,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替换商标的产品又投入商场的。该行为即所谓的商标“反向冒充”。一般是指名牌商标的所有人以贱价购入非名牌商标的产品,撕下非名牌商标换上自己的名牌商标,再投放商场卖高价的行为。
⑤给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形成其他危害的行为。
侵略商标权的职责承当
国际上,侵略商标权的职责主要有3种: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和刑事职责。以我国的有关规则为例,3种职责的方法如下。
1)民事职责
商标权民事职责是指侵权人因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权利人形成危害而应向其承当的中止危害、扫除阻碍及补偿丢失等职责。我国《商标法》关于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职责问题规则了以下几点。
①补偿数额。我国《商标法》第63条第1款规则,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遭到的丢失,包含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
②即发侵权的阻止,即对正在施行但危害成果没有闪现或许行将施行的侵权行为采纳举动予以阻止。阻止即发侵权有利于最大极限地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把现已或行将施行的侵权行为的危害降至最低。
③依据保全。《商标法》第66条规则,为阻止侵权行为,在依据或许灭失或许今后难以获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在申述前向人民法院恳求依据保全。人民法院在承受恳求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决采纳保全办法的,应当当即开端履行。
2)行政职责
商标行政职责是指主管机关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采纳的处分办法。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3条的规则,对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采纳如下办法:
①责令其当即中止侵权行为;
②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
③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依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合法营业额50%以下或许侵权所获赢利5倍以上的罚款,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职责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依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事职责
商标刑事职责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情节或后果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则的犯罪行为,因而要遭到刑事制裁。我国商标法第59条规则:“未经商标注册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补偿被侵权人的丢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补偿被侵权人的丢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犯罪的,除补偿被侵权人的丢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