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06:11
咱们在日常日子中,难免会遇到合同的签定和革除,签署一份受法令保护的合同后就意味着合同中的公约对当事人存在约束力。那么,合同违约,难免会发生关于是否要求付出违约金的问题。那违约金与合同违约职责的并用可以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违约金与合同违约职责的并用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规则:合同革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补偿丢失。由上述规则可知,违约金并未在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中直接予以清晰。采纳其他补救措施是否包含违约金在理论与实践中亦存在争议。
法官以为在《合同法》未作清晰规则的状况下,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革除的状况下,不能革除有差错的一方付出违约金的职责,即付出违约金和革除合同是可以并用的。
一、违约金付出主要是避免了损害补偿核算困难及举证困难。
换句话说,违约金是当事人挑选损害补偿的一种定额核算方法。依据合同法九十七条规则,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包含有权要求补偿丢失。已然违约金是补偿丢失的定额核算方法,故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应包含可以恳求承当违约方付出违约金。
二、合同革除导致合同联系归于消除,但并不影响合同中违约条款的效能。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结算、整理条款效能】合同的权利义务停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整理条款的效能。那么违约金条款的规则是否归于合同中结算和整理条款?违约金是当事人经过洽谈预先确定的独立于实行行为的一种定额补偿丢失核算方法,是依据合同一方在违反约好的状况下两边所到达的处理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额的核算方法,此种核算方法独立于合同的其他条款且一般状况下法院不得改动约好的核算方法。已然违约金是一种特别的丢失补偿的核算方法,那么其亦具有独立的效能。
三、革除合同与违约金并用不违反合同自治准则及民事职责中补偿式补偿准则,而是二准则的表现。
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联系的协议。在合同签定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决议是否签约、约好的内容、处理争议的方法方法等,只要不违反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而我国现有的法令及行政法规并未清晰规则革除合同与违约金不能并用,故当事人约好一起适用革除合同及违约金的救助方法应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且彻底在民事行为中“法不制止则合法”的范畴之内。补偿式补偿准则亦称添补式是民事职责重要准则之一,除法令清晰规则适用惩罚性补偿准则之外,不得使职责方还承当受损方丢失之外的额定费用。违约金的付出与合同革除一起并用并未违反补偿式的补偿准则,在革除合同还无法救助当事人丢失的状况之下,违约金作为当事人预期利益的丢失,仅仅当事人挑选的一种快速处理胶葛的救助方法。当违约金与丢失相差过大时彻底可以经过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四条予以恰当添加或削减。
四、革除合同与违约金并用可以表现合同意图及具有多重的法令实践含义。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违约金的意图在于催促当事人实行约好,若不实行或实行不符便要承当付出违约金的法令结果。当合同呈现法定或约好革除的景象时,当事人可以经过要求付出违约金的方法劝诫违约方若不实行合同便要承当付出违约金的法令结果且合同不再予以实行。在许多合同胶葛中,违约方虽以革除合同及补偿丢失来承当合同职责,但却能以第三人签定合同而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即违约本钱比守约本钱要低。且守约方的丢失在许多状况下存在举证困难,在审判实践中守约方提出的丢失若无满足依据法院一般只能酌情处理。因而,革除合同后的补偿丢失并不能催促当事人实行合同亦在大都状况下不能添补守约方的丢失。反观革除合同与违约金一起适用却能到达完成合同意图及使审判实践中的合同胶葛可以快速、快捷地予以处理。
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因而当事人需求依据实践的状况作出判别。如果您咨询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违约金与合同违约职责的并用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规则:合同革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补偿丢失。由上述规则可知,违约金并未在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中直接予以清晰。采纳其他补救措施是否包含违约金在理论与实践中亦存在争议。
法官以为在《合同法》未作清晰规则的状况下,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革除的状况下,不能革除有差错的一方付出违约金的职责,即付出违约金和革除合同是可以并用的。
一、违约金付出主要是避免了损害补偿核算困难及举证困难。
换句话说,违约金是当事人挑选损害补偿的一种定额核算方法。依据合同法九十七条规则,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包含有权要求补偿丢失。已然违约金是补偿丢失的定额核算方法,故合同革除的法令结果应包含可以恳求承当违约方付出违约金。
二、合同革除导致合同联系归于消除,但并不影响合同中违约条款的效能。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结算、整理条款效能】合同的权利义务停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整理条款的效能。那么违约金条款的规则是否归于合同中结算和整理条款?违约金是当事人经过洽谈预先确定的独立于实行行为的一种定额补偿丢失核算方法,是依据合同一方在违反约好的状况下两边所到达的处理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额的核算方法,此种核算方法独立于合同的其他条款且一般状况下法院不得改动约好的核算方法。已然违约金是一种特别的丢失补偿的核算方法,那么其亦具有独立的效能。
三、革除合同与违约金并用不违反合同自治准则及民事职责中补偿式补偿准则,而是二准则的表现。
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联系的协议。在合同签定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决议是否签约、约好的内容、处理争议的方法方法等,只要不违反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而我国现有的法令及行政法规并未清晰规则革除合同与违约金不能并用,故当事人约好一起适用革除合同及违约金的救助方法应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且彻底在民事行为中“法不制止则合法”的范畴之内。补偿式补偿准则亦称添补式是民事职责重要准则之一,除法令清晰规则适用惩罚性补偿准则之外,不得使职责方还承当受损方丢失之外的额定费用。违约金的付出与合同革除一起并用并未违反补偿式的补偿准则,在革除合同还无法救助当事人丢失的状况之下,违约金作为当事人预期利益的丢失,仅仅当事人挑选的一种快速处理胶葛的救助方法。当违约金与丢失相差过大时彻底可以经过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四条予以恰当添加或削减。
四、革除合同与违约金并用可以表现合同意图及具有多重的法令实践含义。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违约金的意图在于催促当事人实行约好,若不实行或实行不符便要承当付出违约金的法令结果。当合同呈现法定或约好革除的景象时,当事人可以经过要求付出违约金的方法劝诫违约方若不实行合同便要承当付出违约金的法令结果且合同不再予以实行。在许多合同胶葛中,违约方虽以革除合同及补偿丢失来承当合同职责,但却能以第三人签定合同而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即违约本钱比守约本钱要低。且守约方的丢失在许多状况下存在举证困难,在审判实践中守约方提出的丢失若无满足依据法院一般只能酌情处理。因而,革除合同后的补偿丢失并不能催促当事人实行合同亦在大都状况下不能添补守约方的丢失。反观革除合同与违约金一起适用却能到达完成合同意图及使审判实践中的合同胶葛可以快速、快捷地予以处理。
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因而当事人需求依据实践的状况作出判别。如果您咨询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