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的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15:23
在一般的行政案子中,假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决议不服的,能够提起行政复议或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前置的要求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前置准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令、法规规则的特定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令救助途径时,应领先挑选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通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议仍有不同定见的,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前置的详细景象包含三种,如下:
1、对国务院部分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分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能够向国务院请求判决,国务院按照本法的规则作出终究判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现已依法获得的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应领先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交税人、扣缴义务人、交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交税上发作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交税决议交纳或许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然后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
此外还有:工伤保险案子(工伤保险法令53条:不服工伤确定定论);社会保险费的处分案子(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25条);价格处分案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则16条);审计决议案子(审计法施行法令46条);商标专利案子等。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令、法规规则的特定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令救助途径时,应领先挑选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前置准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令、法规规则的特定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令救助途径时,应领先挑选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通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议仍有不同定见的,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前置的详细景象包含三种,如下:
1、对国务院部分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分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能够向国务院请求判决,国务院按照本法的规则作出终究判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现已依法获得的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应领先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交税人、扣缴义务人、交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交税上发作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交税决议交纳或许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然后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
此外还有:工伤保险案子(工伤保险法令53条:不服工伤确定定论);社会保险费的处分案子(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25条);价格处分案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则16条);审计决议案子(审计法施行法令46条);商标专利案子等。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令、法规规则的特定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令救助途径时,应领先挑选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