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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视为被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03:55
劳作争议当事人不服裁定委员会判决,向法院申述,可否将裁定委员会视为被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则,劳作争议当事人不服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的裁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述,争议的两边仍然是企业与员工。两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位置上是相等的。此类案子不是行政案子。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两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裁定委员会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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