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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受理哪些行政案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08:25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则,当事人对下列事项申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国防、交际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许行政机关拟定,发布的具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这类案子能够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议。
4.法律规则由行政机关终究判决的详细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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