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婆共同生活的儿媳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03:03事例:甲的老公早年逝世,甲为抚育两个年幼的子女而未改嫁,和公婆一同日子,后来公婆相继逝世,留下三间房子和一些家具。老公的大哥说,白叟留下的产业只他一个人有承继权,儿媳没有承继权,要甲搬迁。请问,甲对公婆的遗产能不能承继?甲的子女对爷爷奶奶的遗产能够承继吗?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夫妻有彼此承继遗产的权力。爸爸妈妈和子女有彼此承继遗产的权力。依据这一规则精力,甲的老公的大哥所讲的虽有必定的道理,但他对法令的了解又是不行全面的。婚姻法关于遗产承继只作了准则规则。我国《承继法》第十二条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你、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可见,丧偶儿媳只需依然长时间与公婆在一同日子,而且对公婆尽了奉养、搀扶责任直到公婆逝世时停止的,应当有承继权。此外,还应当清晰,甲的老公早于爸爸妈妈逝世,他对爸爸妈妈遗产承继的权力应当由甲的两个子女代位承继。假如甲的子女没有成年,甲能够以法定署理人的身份,署理他们行使权力。甲能够依据这些准则与甲老公的大哥进行洽谈,洽谈不成应当恳求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所以,甲有没有承继权,是看她有没有尽有首要的奉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