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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不服要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2:27
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作特殊情况就会使履行程序暂时中止,等特殊情况消失后,继续进行履行程序的。也便是中止履行,有时会对中止履行不服,那么中止履行不服要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中止履行不服要怎么办
中止履行不服的,能够按规则程序恳求法院复议一次。
中止履行的景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中止履行:
1、恳求人表明能够延期履行的;
2、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贰言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逝世,需求等候承继人承继权力或许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停止,没有确认权力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履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恳求的;
6、被履行人确无产业可供履行的;
7、履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判决组织正在审理的案子争议标的物,需求等候该案子审理结束确认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恳求履行判决判决,另一方当事人恳求吊销判决判决的;
9、判决判决的被恳求履行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履行恳求,并供给恰当担保的;
10、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子、履行组织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履行判决书中止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拟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二条对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五项“应当中止履行的其他景象”作了进一步解说,规则有下列景象也应判决中止履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履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恳求的;
(2)被履行人确无产业可供履行的;
(3)履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判决组织正在审理的案子争议标的物,需求等候该案子审理结束确认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恳求履行判决判决,另一方当事人恳求吊销判决判决的;
(5)判决判决的被恳求履行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履行恳求,并供给恰当担保的。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中止履行不服的,能够按规则程序恳求法院复议,使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用的维护。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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