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车祸身亡,失踪的小孩可以获赔抚养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09:48
【案情】
2010年7月21日1下午5时许,刘某、李某配偶年仅4岁的儿子小嘟嘟失踪,报警后被公安机关登记为失踪儿童,且户籍未被刊出。4年后,2014年10月18日,刘某在去往福建寻子的路上不料发作交通事端,刘某经医治无效逝世。事端经交警部门确定刘某不负任何职责,闯祸方负全责,且闯祸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刘某妻子李某遂要求保险公司补偿医药费、逝世补偿金及小嘟嘟的抚养费等合计60余万元。保险公司对医药费、逝世补偿金的赔付无异议,但不肯赔付小嘟嘟的抚养费。
【不合】
失踪的小孩能否获赔抚养费?存在两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小孩失踪之日起已满4年,应视为现已逝世,且案中作为父亲的刘某生前亦未对小嘟嘟承当抚养责任,客观上亦未付出任何抚养费用,故保险公司有权回绝赔付小嘟嘟的抚养费。
第二种定见以为,小孩失踪不代表民事权力主体资历的损失,未刊出户籍时仍有取得补偿的权力。
【管析】
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首要,被抚养人被别人拐卖系不常见的现实状况,该现实状况并不必定导致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的抚养联系灭失。即抚养人的抚养责任非因拐卖而消灭,其担负的抚养责任因被抚养人主体资历未消失而依然存续。
其次,本案中,虽然在发作事端时,被抚养人小嘟嘟下落不明,但好坏联系人并未请求宣告小嘟嘟逝世;因小嘟嘟户口未被刊出,作为民事补偿权力主体的资历仍未依法被掠夺;加之,小嘟嘟下落不明仅是一种待定状况,其下落不明并不直接导致作为父亲的刘某与小嘟嘟两边之间抚养联系的灭失。故本案中,被抚养人小嘟嘟抚养费仍应取得支撑。
再者,从法之公正的视点而言,亦应对小嘟嘟母亲的建议予以支撑。试想,若被抚养人小嘟嘟在法院作出判定后即被寻回,作为被抚养人小嘟嘟的权力怎么再行建议?其实,作为法治社会的一员,咱们更应该信任被拐卖的孩子能够,也会很快被寻回;假如咱们自身对此抱着失望的情绪,无疑是对法治的一种不信任,亦是整个国家公权力的不信任。
综上,失踪的小孩小嘟嘟有权获赔抚养费。
2010年7月21日1下午5时许,刘某、李某配偶年仅4岁的儿子小嘟嘟失踪,报警后被公安机关登记为失踪儿童,且户籍未被刊出。4年后,2014年10月18日,刘某在去往福建寻子的路上不料发作交通事端,刘某经医治无效逝世。事端经交警部门确定刘某不负任何职责,闯祸方负全责,且闯祸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刘某妻子李某遂要求保险公司补偿医药费、逝世补偿金及小嘟嘟的抚养费等合计60余万元。保险公司对医药费、逝世补偿金的赔付无异议,但不肯赔付小嘟嘟的抚养费。
【不合】
失踪的小孩能否获赔抚养费?存在两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小孩失踪之日起已满4年,应视为现已逝世,且案中作为父亲的刘某生前亦未对小嘟嘟承当抚养责任,客观上亦未付出任何抚养费用,故保险公司有权回绝赔付小嘟嘟的抚养费。
第二种定见以为,小孩失踪不代表民事权力主体资历的损失,未刊出户籍时仍有取得补偿的权力。
【管析】
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首要,被抚养人被别人拐卖系不常见的现实状况,该现实状况并不必定导致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的抚养联系灭失。即抚养人的抚养责任非因拐卖而消灭,其担负的抚养责任因被抚养人主体资历未消失而依然存续。
其次,本案中,虽然在发作事端时,被抚养人小嘟嘟下落不明,但好坏联系人并未请求宣告小嘟嘟逝世;因小嘟嘟户口未被刊出,作为民事补偿权力主体的资历仍未依法被掠夺;加之,小嘟嘟下落不明仅是一种待定状况,其下落不明并不直接导致作为父亲的刘某与小嘟嘟两边之间抚养联系的灭失。故本案中,被抚养人小嘟嘟抚养费仍应取得支撑。
再者,从法之公正的视点而言,亦应对小嘟嘟母亲的建议予以支撑。试想,若被抚养人小嘟嘟在法院作出判定后即被寻回,作为被抚养人小嘟嘟的权力怎么再行建议?其实,作为法治社会的一员,咱们更应该信任被拐卖的孩子能够,也会很快被寻回;假如咱们自身对此抱着失望的情绪,无疑是对法治的一种不信任,亦是整个国家公权力的不信任。
综上,失踪的小孩小嘟嘟有权获赔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