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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17:55
公司具有独立的品格,原则上公司的产业与股东个人的产业应该是分隔的。可是当股东乱用公司品格,或者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产业混一起,公司对外债款股东该怎样承当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人公司与股东产业混淆怎样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责任。
特别阐明:夫妻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形式上归于两人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宜直接认定为一人有限公司,然后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产业混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债权人能够提出足以证明夫妻产业与公司产业混淆的开始根据的,夫妻股东应当就公司产业独立性承当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则应承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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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法条:《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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