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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6:02
征地拆迁触及农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关于征地拆迁的重视度十分高,一些当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没有按程序就事,导致程序违法,有的当地依据强行征地拆迁,那么拆迁部分强制征地官司怎样打,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什么是征地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求,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和权限将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被征地农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顿的法令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二、拆迁部分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1、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同意征地文件,假如没有,当地政府征地便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令。
2、在由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征地的文件的景象下,政府的补偿规范是否合理,假如不合理的话,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3、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人手中,是否依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准则进行的征地活动。
三、征地程序
1.拟定征用土当地案:由拟征用土地地点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拟定。
2.检查报批:报有同意权限的上级政府同意。
3.计划布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同意的征当地案在被征用土地地点地的乡(镇)、村予以布告。
4.征地补偿挂号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布告规则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处理征地 补偿挂号。
5.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据同意的征用土地的计划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挂号状况(经核实)拟定,即把征当地案中确认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详细执行人员的安顿计划。
6.布告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安排施行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同意之日起3个月内悉数付出。
7.整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施行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整理。
归纳上面的介绍,征地拆迁官司主要是搜集依据,看政府是否程序违法。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拆迁部分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的相关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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