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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拿走入职材料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06:27
每一个正式职工在入职的时分都会被要求供给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人事档案等资料,这些资料简直包含了职工的一切重要信息。当职工离任时,他们想拿走这些对他们而言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料,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呢?听讼网小编为您查找了一下资料以供解惑。
职工离任拿走入职资料合法吗
在相关法令法令中并没有关于职工离任能否带走入职资料的硬性规则,只需职工的行为没有给公司带来丢失应该都是能够洽谈的,拿走入职资料的合法性应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公司能够留下资料复印件,而原件相片等原件能够交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免除或许停止劳动合同时出具免除或许停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处理档案和社会稳妥联系搬运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两边约好,处理作业交代。用人单位按照本法有关规则应当向劳动者付出经济补偿的,在办结作业交代时付出。用人单位对现已免除或许停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检。
其他方面:
1、这些资料是否仅归于你地点的公司所独有,其他公司绝无仅有?
2、离任职工是否带走公司技术资料到了同行企业里?
3、这些资料是否在同行企业发挥了效益?
4、带走资料是否给公司带来巨大丢失?
5、是否请求了专利?
6、职工离任之前是否签署了竞业约束协议,并按协议付出了竞业约束金额?
职工入职所需资料
1、有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相片4张;
4、职称证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供给上家单位离任证明原件;
6、健康证明。
正式职工离任手续处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早一个月向部分领导提出书面辞去职务请求和《免除劳动合同请求》,待部分领导签署定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告诉您的部分领导组织作业交代。
3、您需求按《离任职工交代手续表》《作业交代明细表》和《物品交代单》内容顺次交代,财务部结清告贷后,经交代两边和部分领导签字承认后,交代作业方视为完结。
4、薪酬中触及稳妥,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处理稳妥清算,进行稳妥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计算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薪酬结算日发放您的薪酬。
6、人力资源部处理劳动合同停止手续并给您开出《免除劳动合同证明》,《免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求的,只需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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