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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新最全贪污罪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16:01
国家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恪尽责任。假如运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国家产业据为己有的,到达法定数额的,构成贪婪罪,会被追查刑事责任。那么,最新最全贪婪罪司法解说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贪婪贿赂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经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实施)
为依法惩治贪婪贿赂违法活动,依据刑法有关规则,现就处理贪婪贿赂刑事案子适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贪婪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一)贪婪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婪、纳贿、移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成心违法受过刑事追查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许拒不合作追缴作业,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形成恶劣影响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纳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则的景象之一,或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一)屡次索贿的;
(二)为别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丢失的;
(三)为别人获取职务选拔、调整的。
第二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贪婪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二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纳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三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第三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贪婪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二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特别严峻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纳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三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特别严峻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第四条 贪婪、纳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形成特别严重丢失的,能够判处死刑。
契合前款规则的景象,但具有自首,建功,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真挚悔罪、活跃退赃,或许防止、削减危害成果的发作等情节,不是有必要当即履行的,能够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
契合第一款规则景象的,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一起裁判决议在其死刑延期履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
第五条 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则以移用公款罪追查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移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移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移用公款不交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峻的情节。
第六条 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盈利活动或许超越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移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移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移用公款不交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峻的情节。
第七条 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作业人员纳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则以纳贿罪追查刑事责任。
纳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则以纳贿罪追查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纳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纳贿的;
(三)经过纳贿获取职务选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物、药品、安全出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责任的国家作业人员纳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作业人员纳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形成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 犯纳贿罪,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纳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纳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说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则的景象之一的;
(三)其他严峻的情节。
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作业人员纳贿,形成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丢失”。
第九条 犯纳贿罪,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特别严峻”:
(一)纳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纳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说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则的景象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峻的情节。
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作业人员纳贿,形成经济丢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重丢失”。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则的运用影响力纳贿罪的科罪量刑适用规范,参照本解说关于纳贿罪的规则履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则的对有影响力的人纳贿罪的科罪量刑适用规范,参照本解说关于纳贿罪的规则履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纳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则以对有影响力的人纳贿罪追查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则的非国家作业人员纳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则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说关于纳贿罪、贪婪罪相对应的数额规范规则的二倍、五倍履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则的移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景象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说关于移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峻”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规范规则的二倍履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对非国家作业人员纳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说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纳贿罪的数额规范规则的二倍履行。
第十二条 贿赂违法中的“资产”,包含钱银、物品和产业性利益。产业性利益包含能够折算为钱银的物质利益如房子装饰、债款革除等,以及需求付出钱银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行等。后者的违法数额,以实践付出或许应当付出的数额核算。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为别人获取利益”,构成违法的,应当按照刑法关于纳贿违法的规则科罪处分:
(一)实践或许许诺为别人获取利益的;
(二)明知别人有详细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过后依据该履职事由收受别人资产的。
国家作业人员讨取、收受具有上下级联系的部属或许具有行政管理联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资产价值三万元以上,或许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许诺为别人获取利益。
第十四条 依据纳贿违法的现实、情节,或许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惩罚的,能够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则的“违法较轻”。
依据违法的现实、情节,现已或许或许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或许案子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许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能够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则的“严重案子”。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则的“对侦破严重案子起关键作用”:
(一)自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把握的严重案子头绪的;
(二)自动交待的违法头绪不属于严重案子的头绪,但该头绪关于严重案子侦破有重要作用的;
(三)自动交待纳贿现实,关于严重案子的依据搜集有重要作用的;
(四)自动交待纳贿现实,关于严重案子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第十五条 对屡次纳贿未经处理的,累计核算纳贿数额。
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为请托人获取利益前后屡次收受请托人资产,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资产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一起计入纳贿数额。
第十六条 国家作业人员出于贪婪、纳贿的成心,非法占有公共资产、收受别人资产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事开销或许社会捐献的,不影响贪婪罪、纳贿罪的确定,但量刑时能够酌情考虑。
特定联系人讨取、收受别人资产,国家作业人员知道后未交还或许上交的,应当确定国家作业人员具有纳贿成心。
第十七条 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一起构成纳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则的渎职违法的,除刑法还有规则外,以纳贿罪和渎职违法数罪并罚。
第十八条 贪婪贿赂违法分子违法所得的全部资产,应当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则予以追缴或许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产业应当及时返还。对没有追缴到案或许没有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持续追缴或许责令退赔。
第十九条 对贪婪罪、纳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对刑法规则并处分金的其他贪婪贿赂违法,应当在十万元以上违法数额二倍以下判处分金。
第二十条 本解说自2016年4月18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说与本解说不一致的,以本解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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