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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提存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19:45
在在现实生活中,承租商铺一般要和出租人签定租借合同的,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但有时分出租方由于租金上涨了,不想和承租人持续实行合同就不收取租金,形成承租人无法实行合同,这时分承租人能够对租金进行提存。那么房子租借提存是怎么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经过事例为我们回答。
房子租借提存是怎么的
房子租借提存,是指债款人实行其到期债款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回绝受领,或许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实行债款时,可依法将其实行债款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分,以替代实行的准则。
事例
2010年,张某与小刘签定一份房子租借合同,约好张某将一间店面出租给小刘,租借期间从2010年至2016年,并约好了租金榜首、二年为4万元/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上浮10%直至合同停止或免除,租金每三个月付出一次。租借期间小刘应准时付出租金,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时,张某有权免除合同。谁知商场职业不断看涨,到2013年该商铺租金已涨至12万元/年,张某动起了心思,想以对方拖欠租金为由,免除合同。
2014年7月,张某忽然将收租的银行账户刊出。小刘屡次向其函告,要求持续交租未果后,无法将其应付出的两个季度租金2.7万元向公证处提存。
2015年1月,张某起诉至法院,恳求法院判令免除其与小刘签定的房子租借合同,要求小刘付出未缴的租金2.7万元并承当违约责任
法院以为
张某与小刘在相等、自愿基础上签定房子租借合同,该合同系两边实在意思表明,未违背法令规则,两边应该依照合同约好行使权力、实行责任。
张某在未与小刘洽谈的情况下,私行将其用于收取租金的银行账号刊出,现小刘已按期足额将到期应缴租金向公证处提存,该提存契合法令规则,张某应至提存部分收取租金,故对张某的要求不予支撑。
说法
出租人无理由拒收租金,承租人应怎么应对。
我国合同法规则:“当事人行使权力、实行责任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准则”,“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或免除合同”。因而,老何与小刘在相等、自愿基础上签定房子租借合同,两边应该依照合同约好行使权力、实行责任。老何无故拒收租金的行为,违背了两边约好及诚笃守信准则。别的,合同法还规则,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受领致使债款难以实行的,债款人能够将标的物提存。本案中,出租人私行将其用于收取租金的银行账号刊出,导致承租人只能将租金依法提存。承租人将租金提存后,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再次付出租金并承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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