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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调整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9:08

听讼网社保常识早报:扬州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代缴社保昨日从人社部分得悉,我市日前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从2018年7月1日起履行。调整目标为2018年6月30日前已归入扬州市工伤保险办理,并享用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伤残补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扬州调整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调整目标为2018年6月30日前已归入扬州市工伤保险办理,并享用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伤残补贴调整如下:一至四级工伤员工,在原伤残补贴基础上
每人每月别离添加300元、270元、240元、210元。 2018年7月1日到达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上且未享用养老金调整待遇的,每人每月再别离添加40元、60元、80元。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保存劳作联络,且难以组织作业,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补贴的,在原伤残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添加6.4%。
伤残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依照日子彻底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日子护理费月规范别离调整为2438元、1950元和1463元,现已高于上述规范的不予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添加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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