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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08:27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爸爸妈妈抚育未成年子女是归于法定的责任,而夫妻离婚的时分,这种责任是不能免除的,不抚育子女一方要付出抚育费,那么申述向生父索要抚育费法院将其驳回法令根据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答复。
申述生父索要抚育费法院驳回法令根据是怎样的
日前,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审结一同大学生向父亲索要抚育费的抚育纠纷案,正在某大学就读的女大学生韩某因超越18周岁而被法院驳回诉求。
韩某是莒南县的一名在校大二学生,现年20周岁,其爸爸妈妈于4年前离婚,韩某由母亲抚育,其父每月付出抚育费100元至其18周岁。本年暑假,韩某向法院申述,要求父亲每年付出其在大学期间的一半教育费5000元。
法院审理以为,《婚姻法》尽管规则“爸爸妈妈不实行抚育责任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日子的子女有要求爸爸妈妈交给抚育费的权力”,但其间“不能独立日子的子女”,涉及到尚在校学习的,仅限于承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景象。原告韩某已是成年人,其在大学就读,爸爸妈妈已没有法定责任再持续为其供给抚育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中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日子水平的,爸爸妈妈可中止给付抚育费。
没有独立日子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景象之一,爸爸妈妈又有给付才能的,仍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
(1)损失劳动才能或虽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但其收入不足以保持日子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日子才能和条件的。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持续抚育的,仍应由生爸爸妈妈抚育。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申述生父向其索要抚育费,法院驳回其恳求的法令根据的答复,经过事例的剖析,子女在成年后或许具有独立日子才能的情况下,要求付出抚育费是不支持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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