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滚利符合法律规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21:51
告贷利滚利不受法令保护
日前,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理了一同形似一般的民间假贷胶葛,该案初审依据,借单上的告贷金额理解无误,深化检查发现所谓的告贷本金已包括有假贷利息,正源于法官的明察秋毫,案子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根底上得到圆满地处理。
原告A公司诉至法院称,被告于2006年11月两次共向其告贷57.75万元,因一向未还,恳求法院判令被告当即偿还告贷57.75万元并付出逾期付款违约金6.5819万元。被告B辩称,虽然在2006年11月10日出具了55万元的借单,但实践只拿到转帐交给的50万元,另5万元是将来偿还时敷衍的利息,并未真实收到现金;2006年11月30日所写的告贷2.75万元,实践是55万元延期10天的利息,并未拿到原告的现金。法院在审理中仔细查明晰假贷的全过程,本来告贷前原、被告两边并不相识,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经人介绍相识的当天互相签订了告贷协议,约好被告向原告告贷55万元,期限20天,告贷以转帐方法交给等。随即被告在未收到55万元的情况下出具借单一份,载明今借到人民币55万元,告贷期限20天。后原告将50万元的支票交被告收执。2006年11月30日,第一次告贷期限届满,被告未能还款,又向原告出具欠据一份,载明今借人民币2.75万元。关于7.75万元,原告在资金来源、付出时刻、付出地址、付出方法等事实上所作的陈说前后矛盾,不能无懈可击。为此法官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断定告贷本金应当是50万元,并向原告严厉地指出利滚利的行为是得不到法令支撑的。终究,原、被告以50万元告贷本金为根底达到调停协议。
日前,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理了一同形似一般的民间假贷胶葛,该案初审依据,借单上的告贷金额理解无误,深化检查发现所谓的告贷本金已包括有假贷利息,正源于法官的明察秋毫,案子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根底上得到圆满地处理。
原告A公司诉至法院称,被告于2006年11月两次共向其告贷57.75万元,因一向未还,恳求法院判令被告当即偿还告贷57.75万元并付出逾期付款违约金6.5819万元。被告B辩称,虽然在2006年11月10日出具了55万元的借单,但实践只拿到转帐交给的50万元,另5万元是将来偿还时敷衍的利息,并未真实收到现金;2006年11月30日所写的告贷2.75万元,实践是55万元延期10天的利息,并未拿到原告的现金。法院在审理中仔细查明晰假贷的全过程,本来告贷前原、被告两边并不相识,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经人介绍相识的当天互相签订了告贷协议,约好被告向原告告贷55万元,期限20天,告贷以转帐方法交给等。随即被告在未收到55万元的情况下出具借单一份,载明今借到人民币55万元,告贷期限20天。后原告将50万元的支票交被告收执。2006年11月30日,第一次告贷期限届满,被告未能还款,又向原告出具欠据一份,载明今借人民币2.75万元。关于7.75万元,原告在资金来源、付出时刻、付出地址、付出方法等事实上所作的陈说前后矛盾,不能无懈可击。为此法官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断定告贷本金应当是50万元,并向原告严厉地指出利滚利的行为是得不到法令支撑的。终究,原、被告以50万元告贷本金为根底达到调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