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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何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23:41
在购买商品房的期房时,要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对商品房进行约好,那么商品房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何差异,关于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基本概念
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的一份合同,并且独立于正式房子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定”恳求。即在缔结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好将来签定合同的民事行为。因而,“认购书”在购房合同没有签定前归于预定合同。
(二)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
1、两边当事人的名字、称号、居处
一般即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居处等。
2、标的
因为商品房认购书的缔结往往是开发商所要求的,顾客或是缺乏经验或是迫于无法才与之缔结该合同,合同的文本又往往是开发商供给的格局合同。因而,在缔结商品房认购书时,顾客必定要清醒认识、小心翼翼。
3、合同实行期限
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是合同两边就特定的房子在特定的时刻进行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无论是特定的房子仍是特定的时刻,这个特定都是由两边约好加以确认的。因而,约好特定的合同实行期限十分有必要。
4、违约职责
违约职责是当事人因违背合同职责应承当的民事职责,与其他职责相同都是因不实行应尽职责而承当的晦气结果。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实行,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两边的约好,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缔结时或缔结后实行前预先支交给对方的必定钱银。
二、商品房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何差异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定合同,而房子买卖合同归于本约合同,它们之间的差异有哪些呢?下面为您具体分析:
(一)订约时刻不同,预定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当的民事职责属缔约的过错职责领域。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职责联系悉数定型后签定的,两边应承当的职责是合同职责。
(二)预定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束缚,着重当事人片面意志在合同建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束缚,交给是合同实行的重要内容。
(三)签定预定合同的意图是缔结本约,因为本约所定的职责是合同职责,直接具有实行内容。
归纳上面的介绍,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的一份合同。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的确定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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