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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包办的换亲婚姻的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02:00
导读:包揽婚姻,是指第三者(包含父、母)违背婚姻自主的准则,包揽别人婚姻的违法行为,又称不自主婚。其主要方式有订娃娃亲等。
在旧社会,爸爸妈妈包揽逼迫的换亲婚姻,彻底掠夺子女的婚姻自在,给妇女构成无限苦楚,他们常常是有屈无处申,因不幸婚姻而怀愁毕生。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妇女获得了解放,其间也获得了婚姻自主自在的权力。包揽逼迫的换亲现象,跟着思想解放和婚姻法的施行而大为削减。
可是,因为政治、经济、文明和法制建设落后等方面的原因,在我国的一些当地,主要是乡村, 爸爸妈妈掌管和包揽的换亲现象依然存在。不过,近些年来的换亲婚姻,有着同曩昔不同的状况,不可以同旧社会的换亲婚姻相同看待,应根据具体状况作具体分析,有差异地对待。
由爸爸妈妈掌管换亲,婚姻当事人有过触摸,并一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收取了成婚证的,应视为有法令效力的婚姻。这其间,虽然当事人有昧心成婚的成分,可是当事人亲身实行了成婚的法定手续,就应当以法令为规范。爸爸妈妈一手包揽的换亲,当事人未实行成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联系共同生活,应视为无效婚姻
这类换亲婚姻联系构成后,两边联系尚好,逐渐建立了夫妻感情,无意免除婚姻联系的,可经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许人民法院承认为有用婚姻联系。如果在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当事人要求免除婚姻联系,应由人民法院按离婚案子处理,做好当事人和亲属的作业,调停或许判定免除其婚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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