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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商标才有可能获准注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12:29
商标,是差异不同产品或服务来历的标志,是企业无形资产和常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跟着互联网技能、电子商务及移动互联运用的飞速发展,商标对互联网从业者而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效果。
商标本身的明显性问题
什么样的商标才有或许获准注册?在商标注册方面,商标本身的明显性问题是互联网企业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所谓明显性,是商标本身在指定的产品/服务上传达给顾客的可辨认性,是商标的“差异”功用得以显示的魂灵,也是整个商标法的中心纽带。在新旧商标法中,对商标明显性问题均作了清晰要求。尽管如此,在实践傍边,互联网企业却在“商标明显性”这一问题上屡次受阻。许多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称号,或许是对产品功用或服务质量的直接描绘,或许包含核算机网络技能术语或通用名词,很难经过检查从而取得专用权。从注册战略的视点,笔者主张一方面能够采纳将此类商标与企业主标识组合注册、添加其他可差异性要素等方法,添加授权几率;另一方面,对此类商标在提交注册请求后进行大规模、长期的继续运用,使之与企业树立仅有对应联系,这样即便商标被驳回,在复审阶段仍有授权的时机。
商标注册时的挑选问题
互联网企业请求商标注册应当挑选哪些类别和产品/服务项目?如安在注册本钱开销与维护规模最大化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这是互联网企业在商标注册方面所面对的第二个问题。
处理前述问题,首先要清晰企业本身的商标维护形式。一般来说,与传统的实体企业相同,互联网企业也广泛采纳“主商标 子商标”的形式。“主商标”是企业的“根”,是企业让相关大众辨认和回忆的最重要、最要害的标识,运用规模包含了企业的一切产品/服务;“子商标”则是“枝叶”,仅在企业的某些产品或服务上有所运用。这种差异决议了二者在商标维护战略上亦有所差异。
关于主商标,鉴于其为企业的形象标识,在财力答应的状况下应当请求全类注册,特别对独创性较强的主商标而言更应该如此。这是依据如下两个方面的考虑:榜首,尽管新商标法中对歹意抢注别人商标的行为设置了第13条、15条和第32条等予以规制,但在检查实践中,确定抢注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便是“是否易导致相关大众的混杂误认”,而在“混杂误认”的断定上,“产品/服务项意图关联性”又是决议要素之一。所以,关于主商标,与其过后弥补,不如防患于未然,一开始就全类请求注册,充沛做好维护。第二,主商标请求全类注册并取得授权,也为企业将来或许进行的跨行业品牌拓宽和延伸夯实根底。
在产品/服务项意图挑选上,鉴于主商标是以“防护”为注册意图,在《相似产品和服务差异表》未做特别阐明的状况下,从每个类别下的相似群组中挑选一个产品/服务项目即可,以尽量节省注册本钱。
关于子商标,则应当充沛包含企业现有及未来或许拓宽的产品/服务项目。对互联网企业而言,所触及的服务包含“即时通讯”“搜索引擎”“交际”“网上贸易”“云端化服务”“资源(门户、论坛、媒体、游戏、信息等)同享服务”等,以及依据此衍生出的相关软硬件产品,因而子商标应当依据企业实践有挑选的在这些要点类别上请求注册,并尽量包含类别下的要点群组(如第9类的0901、0907、0908、 0910、0922群组)中的相关产品,防止日后被别人歹意抢注。
在注册请求手续上,新商标法初次规则商标注册请求人能够经过一份请求就多个类别的产品请求注册同一商标,一起,也能够采纳书面方法或许数据电文方法提出请求。信任这些行动会为互联网企业加强主商标和子商标的注册维护供给程序上的便当。
商标注册后的维护问题
互联网企业的商标获准注册后,不能无忧无虑,而是应当自行或许经过中介服务机构,亲近注重《相似产品和服务差异表》中产品/服务项意图变化状况以及本身实际运用的商标图样的变化状况,及时做好相关商标,特别是主商标和要点子商标的后续弥补注册维护作业,这样才能为合理运用及后续商标维权打好坚实的根底。
2013年和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两次对第十版《相似产品和服务差异表》进行了修订,最明显的特色在于大大加强了对互联网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维护力度,内容包含云核算、网上银行、网络金融、交际网络等服务以及核算机运用软件、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等软硬件产品,触及第9类、35类等多个类别,特别是清晰了实践中存在争议的“经过网站供给金融信息”“在线交际网络服务”“经过网站供给商业信息”“商业中介服务”等服务项目应当归属的类别,与互联网企业休戚相关。互联网企业对此应当予以满足的注重,并结合本身的实际状况做好弥补注册作业。
互联网技能的改造势必会带来商标注册及维护方面的许多新问题,一切互联网企业法务同仁应当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学习互联网相关常识,为企业的腾飞插上常识产权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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