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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收监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18:34
监外履行是一种比较特别的履行情况。关于有法定的能够实施监外履行情况的,法院能够直接作出决议。有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履行。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监外履行收监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对具有暂予监外履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定时,可直接决议。人民法院决议暂予监外履行的,应当制造《暂予监外履行决议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定确认的罪名和惩罚、决议暂予监外履行的原因、根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定、裁决履行过程中,对具有监外履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定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办理机关同意。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求暂予监外履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定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查决议。同意暂予监外履行的机关应当将同意的决议抄送人民检察院。徇私舞弊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惩罚履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假造资料,违法报请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办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益,对不符合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条件的罪犯的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请求,违法裁决、决议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决或决议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徇私情、私益,假造有关资料,导致不符合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条件的罪犯被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的;4、其他违法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履行的行为。
监外履行一般分为在交给履行前决议以及交给履行后所决议的。决议的主体为法院。在相关的审阅完毕后应该带领犯罪人进行病残判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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