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17:14
债务人未在债务申报期限内申报债务怎么办?债务是否会消除呢?以下是相关介绍,期望对您有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则(二)》第十一条规则: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依照公司法榜首百八十六条的规则,将公司闭幕清算事宜书面告诉整体已知债务人,并依据公司规划和经营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许公司注册挂号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布告。清算组未依照前款规则实行告诉和布告职责,导致债务人未及时申报债务而未获清偿,债务人建议清算组成员对因而形成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撑。
第十三条规则,债务人在规则的期限内未申报债务,在公司清算程序完结前弥补申报的,清算组应予挂号。
第十四条规则:债务人弥补申报的债务,能够在公司没有分配产业中依法清偿。公司没有分配产业不能全额清偿,债务人建议股东以其在剩下产业分配中现已获得的产业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但债务人因严重差错未在规则期限内申报债务的在外。”
因而,假如债务人未能债务申报期间内进行申报,并不必定导致其债务消除。
债务人首先应留意,其权力建议是否超越诉讼时效;
再次要留意公司清算程序是否现已完结:
假如现已完结,要留意债务人自身是否存在严重差错,再考虑清算组是否发行了告诉和布告职责,清算组是否存在差错;
假如没有完结,债务人仍然能够要求清算组对此债务予以挂号;对弥补申报挂号的债务,债务人能够要求在公司没有分配产业中依法清偿。关于公司没有分配产业不能全额清偿的,债务人能够建议公司股东以其在剩下产业分配中现已获得的产业予以清偿。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