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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产保全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20:44
在实践中,咱们都知道由于产业的问题而发生的胶葛问题是许多的,许多的人为了能够保护自己的产业的问题一般都会挑选产业保全,那么法院产业保全期限的规则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常识,一同来看看吧。
法院产业保全期限的规则有哪些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伸,将存款冻住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住其他产业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根本相匹配。
(二)撤销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越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则,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则坚持了共同,避免了法律标准的不一致。
(三)明晰了审理程序中的产业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则:“人民法院采纳产业保全的办法和办法,按照履行程序相关规则处理。”该条规则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明晰地通知我们,审理程序中有关产业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则来确认。
(四)若申请人的申述或诉讼请求被收效裁判驳回,而产业保全没有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则,由人民法院裁决免除保全。
可见,《民诉法新司法解释》从审理程序到履行程序,从第一次保全到今后的结行保全,再到保全的免除,对产业保全期限作了全面、明晰、合理的规则,有利于一致我们的知道,也有利于司法实务操作。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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