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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撰写的形式要求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17:13

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编撰的方法要求
第二十二条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含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依照下列规则编撰: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维护的创造或许实用新型技能计划的主题称号和创造或许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能共有的必要技能特征;
(二)特征部分:运用“其特征是……”或许相似的用语,写明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差异于最接近的现有技能的技能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制创造或许实用新型要求维护的规模。
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法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法编撰。
一项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应当只要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隶属权利要求之前。
第二十三条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隶属权利要求应当包含引证部分和限制部分,依照下列规则编撰:
(一)引证部分:写明引证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称号;
(二)限制部分:写明创造或许实用新型附加的技能特征。
隶属权利要求只能引证在前的权利要求。引证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隶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法引证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隶属权利要求的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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