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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未办理机动车交强险公安机关可扣留车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17:19

  7月11日上午10时,我国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上半年全国路途交通安全有关状况。公安部官员称,关于没有处理机动车稳妥的,公安机关按照法令的规则能够拘留车辆,并奉告当事人去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稳妥,处理稳妥之后,要及时发还机动车。
本年上半年私家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十万多起,超过了总量的一半。7月1日交强险现已正式施行了,交强险关于广阔交管部门来说,各方面怎么来合作、怎么履行,有哪些细则能够确保交强险发挥作用?
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表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法令现已于7月1日开端施行,这个法令也是咱们我们盼望已久的交通安全法的一项很重要的法令。这个法关于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当然也维护驾车人的利益——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准则规划,这个法令也清晰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些作业任务。为了履行这个法令,公安部现已发了告诉,要求全国的交管部门做好法令的施行作业。
王金彪说,这个法令涉及到交管部门这样几项作业任务:依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稳妥进行监督,一是在处理机动车注册挂号和机动车查验的时分,要查验车辆所有人或许挂号人的交强险的凭据和标志,二是在路途执勤法令作业傍边,主要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也要查验交强险的标志。
王金彪指出,关于没有处理机动车稳妥的,公安机关按照法令的规则能够拘留车辆,并奉告当事人去补办交强险,处理稳妥之后,要及时发还机动车。当然,对没有处理交强险的会处理最低稳妥限额应交纳保费两倍的罚款,对没有带着或许在车辆上张贴稳妥标志的,能够处以200元罚款。(据我国网文字直播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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