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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15:36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行为人未获得行医的资历,从事行医活动的,对被医治人员形成严峻人身危害的,行为人会构成不合法行医罪要,能够追查刑事责任,那么不合法行医罪从轻处分的情节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不合法行医罪从轻处分有什么情节
为谋生计卖药酒致人逝世
48岁的江苏男人被告人马某为谋生计,从事贩卖各种中药材、膏药等物品的生意。为了扩展影响力和进步知名度,马某屡次对外声称自己是中医学者。2009年10月10日,被害人李某找其协助医治骨刺,马某遂参阅医书装备了医治的药酒,不料李某服用后中毒身亡。
为此,2010年7月,公诉机关以马某犯不合法行医罪将其公诉至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不合法行医罪从轻处分的情节
润州区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马某在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情况下,不合法行医,致人逝世,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办。鉴于被告人已与被害人亲属就民事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故对其酌情从轻处分。
润州区法院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分金5000元。马某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不合法行医罪的量刑规范
我国刑法规则,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形成就诊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三、不合法行医罪的确定
(一)不合法行医罪与成心杀人罪的差异
1、客体不同。不合法行医罪危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办理制度和大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而成心杀人罪所侵略的客体仅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力。
2、客观方面不同。不合法行医罪发作在不合法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而成心杀人罪的发作一般都不在医疗活动的过程中。
3、不合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限于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人,而成心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不合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边界
不合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归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违法,二者在客观上都或许形成就诊人逝世或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它们的差异首要在于: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国家有关医疗办理的法令、法规的规则,不合法行医,情节严峻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治疗护理过程中,违背规章制度,严峻不负责任,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历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现已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医务人员。
3、片面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形成就诊人逝世或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结果,所持的心思情绪既能够是过错,也能够是直接成心,但关于违背医疗办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成心。后者对形成严峻不良结果所持的心思情绪只能是过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不合法行医罪从轻处分有什么情节”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刑法的规则,不合法行医的违法嫌疑人有自动投案自首、照实供述罪过、对被害人进行补偿的,能够从轻处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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