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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服务贸易中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1:01

1 CEPA服务交易的内容
1.1 CEPA的内容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共同开展,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树立更严密经贸关系的组织》(以下简称CEPA)。归纳地说,CEPA包含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交易出资便当化三方面的内容。
1.2 服务交易是CEPA推进交易自在化的重要内容
在CEPA三方面的内容中,服务交易方面的组织最为值得重视。它作出了比GATS更为优惠的规矩:内容更全、条件要求更低、对天然人活动这一服务交易方式放得更宽。一起,CEPA其他方面的内容也对服务业的开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零关税不只带来了产品由香港向内地的活动,并且引起了由商流带动的物流、信息流、钱银流的增大;而交易出资便当化则促进了香港向内地服务业的资金注入。CEPA为两地服务业的协作发明了宽广的空间,使得两地的服务交易协作进入了准则性实践的全新阶段。
1.3 CEPA对两地服务业的影响
CEPA对两地的服务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它一方面促进了香港经济的复苏与开展;另一方面,推进内地服务业进步职业功率、调整业态结构、改善管理方式、扩展工业规划,促进内地企业以香港为渠道走向世界。归纳来讲,CEPA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两地的服务交易协作注入了新的动力。极大地促进了两地资金、服务、技能、人员以及信息等出产要素的自在活动,为两地的服务业带来了优势互补、协作双赢的时机。
2 CEPA服务交易规矩中的缺点
2.1 原产地规矩存在缺点
CEPA服务交易首要规矩在其附件四和附件五中。其间。附件四首要规矩许诺敞开的详细范畴;而附件五首要处理哪些服务供给者可享受CEPA下的优惠。依据附件五第2条,除还有规矩外,可享受CEPA服务交易优惠的服务供给者是指“供给服务的任何人”,包含天然人和法人。其间。CEPA下的“法人”是指“依据内地或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法令恰当组成或建立的任何法令实体,不管是否以盈余为意图,不管属私有仍是政府一切,包含任何公司、基金、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协会(商会)”。此外,CEPA还规矩了当香港服务供给者以法人方式供给服务时。确认“香港法人”的规范:关于不合法令服务部门的香港法人。一是有必要依据香港《公司法令》或其他有关法令注册或挂号建立,并取得有用商业挂号证;二是应该在香港从事实质性商业运营。关于法令服务部门的香港律师事务所(行)。CEPA规矩了更严厉的确定规范。可见,CEPA对香港法人服务供给者选用的是注册建立地规范和事务履行本地化规范,这两种规范对股东或运营者身份都没有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其他国家或区域的服务供给者就彻底有或许使用法令缝隙,“搭便车”成为契合CEPA要求的服务供给者,并借此取得CEPA给予的各种特别优惠,这便是所谓的“滋出效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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