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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有继承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08:50
    依据《承继法》第28条的规则,“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胎儿出世时是死体的,保存的比例依照法定承继处理。”假如被承继人留有没有出世的胎儿,承继人在切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存必定的遗产比例。所保存的遗产比例,一般应等同于各承继人所得的遗产比例的平均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45条第一项指出:“应当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没有保存的,应从承继人所承继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存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刻即已承继了这份遗产,由于此刻胎儿还无权力能力,只要比及胎儿活着出世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力能力,真实获得遗产。一般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力。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依然作为被承继人的遗产,由被承继人的其他承继人依照法律规则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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