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时间有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22:53
取保候审需求时刻有多久?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取保候审时刻有多久
取保候审最长时刻不得超越十二个月。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相关常识:
什么情况下可以处理取保候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四)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履行。
从规则可以看出,其规模涵盖了除或许无期徒刑、死刑外的一切违法,而“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又是简直任何一个案子都可以套用的。
可是,也正是由于法令规则的广泛,实践履行中取保候审的处理也就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要素。大都情况下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家族以为契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以为不契合。可我们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规范,却可以得出两个不同的定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古怪的现象。
依据笔者多年刑事辩解的司法实践探究到,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则的规范。换言之,实践中,除具有以上两条规则之外,还具有以下条件的,更简单处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违法的。相对于暴力违法而言,偷盗、争夺、欺诈等非暴力违法的案子在处理取保候审时更简单一些;
(二)或许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许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条件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审理期间处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定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发生对法令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惊骇以及对法无规律的利诱,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或许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严峻疾病,严峻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请求取保候审的,只要严峻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同意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假如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产业案子,退赃,活跃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危害案子,活跃补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体谅的。
当然,以上条件也不是通用和全能的,实践中,要依据案子的实际情况作出应变。笔者以为交流是十分重要的,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交流,与被害人交流,协调好各方面的联系,取保候审,其实并不很难。
取保候审时刻有多久
取保候审最长时刻不得超越十二个月。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相关常识:
什么情况下可以处理取保候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四)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履行。
从规则可以看出,其规模涵盖了除或许无期徒刑、死刑外的一切违法,而“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又是简直任何一个案子都可以套用的。
可是,也正是由于法令规则的广泛,实践履行中取保候审的处理也就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要素。大都情况下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家族以为契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以为不契合。可我们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规范,却可以得出两个不同的定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古怪的现象。
依据笔者多年刑事辩解的司法实践探究到,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则的规范。换言之,实践中,除具有以上两条规则之外,还具有以下条件的,更简单处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违法的。相对于暴力违法而言,偷盗、争夺、欺诈等非暴力违法的案子在处理取保候审时更简单一些;
(二)或许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许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条件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审理期间处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定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发生对法令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惊骇以及对法无规律的利诱,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或许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严峻疾病,严峻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请求取保候审的,只要严峻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同意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假如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产业案子,退赃,活跃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危害案子,活跃补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体谅的。
当然,以上条件也不是通用和全能的,实践中,要依据案子的实际情况作出应变。笔者以为交流是十分重要的,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交流,与被害人交流,协调好各方面的联系,取保候审,其实并不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