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1:40土地用处办理关于土地的可持续发展运用来说,最直接的办理方法。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区分和要求,规则各类土地用处,并要求严厉依照要求履行。
一、什么是土地用处办理准则
土地用处控制准则,是指国家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经过编制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划定选定区域的土地用处,确认土地运用约束条件,土地的所有者、运用者严厉依照国家确认的用处运用土地的准则。
我国土地用处的办理是经过土地用处控制准则来详细完成的。实施这种准则的意图,是经过土地运用规划引导合理运用土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土地运用规划对土地用处改变实施严厉控制,是世界上一些土地办理较为完善的国家都有选用的一种土地运用办理准则。日本、美国、加拿大等称之为“土地运用分区控制”,英国称“土地规划答应制”,法国、韩国则称“建造开发答应制”。尽管各国对此的称号不同,可是实施办法和手法大致相同,便是主管地政的部分经过调查研究,用科学方法自动规划土地用处,先把区域内土地区分红各种运用区,再把运用区内土地逐宗编定为各种运用地,只需运用区区分合理,各种运用地编定恰当,并依法施以各种控制办法,就有利于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满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从一些国家的状况来看,土地用处控制在合理运用土地资源,特别是在维护犁地方面取得了杰出的作用。
二、土地用处控制准则的特色
土地用处控制准则的内容包含:土地按用处进行合理分类,经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规则土地用处和土地运用条件,土地挂号注明土地用处,对用处改变实施批阅制,实施土地运用监督办理,对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行为严厉查办等。
土地用处控制准则的特色是:
①土地用处是由代表国家久远和大局利益的中央政府经过各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土地用处一经确认,即具有法令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
②土地用处一经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照规则的用处运用土地,即具有强制性。违背规则的用处运用土地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要遭到法令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