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议召集权是什么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18:16
公司股东会议招集权
股东的会议招集权,是指股东以为有举行股东会的必要时,按照法令规则提请董事会招集会议,以及在董事会不同意该提议时,依法招集股东会的权力;因而,股东的会议招集权包含招集会议提议权和直接招集权(包含经或不经向董事会提议)。
股东会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时举行的,定时审议公司中的有关严重事项;一种是不定时举行的,有需求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时,暂时举行。我国公司法第39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可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公司法没有清晰将其分类,但由于规则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还有特别景象时要举行暂时股东大会,也能够将其分为股东年会和暂时股东大会。
(一)定时会议和股东年会招集权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时会议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年会,一般是由董事会担任招集,董事会具有排他性的会议招集权。董事会招集股东会作为一项准则,具有悠长的前史,它是与董事会在公司机关中的位置密不可分的,没有谁比它更了解公司的需求,也没有谁比它更便利行使招集权。故而各国也简直无一例外地坚持了这一准则。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时会议,我国公司法规则,除初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掌管外,定时会议应当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注:公司规章都是规则由董事会招集)准时举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年会,公司法规则,股东大会应当每年举行一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按照本法规则担任招集,由董事长掌管。
(二)暂时股东会议招集权
公司遇到急切、且不能由公司管理层作出决议的景象时,须举行股东会。相关于股东例会,它被称为暂时股东会。暂时股东会议定事项,从各国规则来看,有两类:一类为事关公司严重利益的问题,如公司合并与分立、注册资本增减、规章改变等;另一类是特别事项,如董事竞业答应、董事与公司的买卖等不宜由公司运营管理层决议的问题。暂时股东会的一项功能就是监督、限制乃至免除董事、司理等管理人员,审议董事竞业答应、自我买卖等反常事项。各国立法的作法大致能够分为两种:其一,赋予监事会招集权。其二,赋予股东自行招集权,股东的此项权力一般是作为少量股东权(即只要超越必定份额的股东才干享有的权力)规则的。
我国公司法规则,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举行暂时会议的,应当举行暂时会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股东会议,公司法规则,当呈现以下景象时,应当在二个月内举行暂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缺乏本法规则人数或许公司规章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补偿的亏本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恳求时;
(四)董事会以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举行时;
(六)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景象呈现时。但公司法未规则在董事会不恪守法定时限招集会议时,其他利益主体有何救助办法,这在实践中已产生了许多问题。
我国原公司法这方面的规则过于粗陋,而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会议招集权都进行了弥补和完善。这就改变了曾经股东会议招集权一统于董事会,董事会有权无责,而股东和监事会仅有主张之权,而无招集之能的为难局势。这些规则成为日后股东会议招集权的直接法令依据。如在这方面存在胶葛,当事人相同能够依此提起股东会议招集权诉讼。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无妨向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咱们诚挚为您服务。
股东的会议招集权,是指股东以为有举行股东会的必要时,按照法令规则提请董事会招集会议,以及在董事会不同意该提议时,依法招集股东会的权力;因而,股东的会议招集权包含招集会议提议权和直接招集权(包含经或不经向董事会提议)。
股东会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时举行的,定时审议公司中的有关严重事项;一种是不定时举行的,有需求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时,暂时举行。我国公司法第39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可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公司法没有清晰将其分类,但由于规则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还有特别景象时要举行暂时股东大会,也能够将其分为股东年会和暂时股东大会。
(一)定时会议和股东年会招集权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时会议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年会,一般是由董事会担任招集,董事会具有排他性的会议招集权。董事会招集股东会作为一项准则,具有悠长的前史,它是与董事会在公司机关中的位置密不可分的,没有谁比它更了解公司的需求,也没有谁比它更便利行使招集权。故而各国也简直无一例外地坚持了这一准则。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时会议,我国公司法规则,除初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掌管外,定时会议应当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注:公司规章都是规则由董事会招集)准时举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年会,公司法规则,股东大会应当每年举行一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按照本法规则担任招集,由董事长掌管。
(二)暂时股东会议招集权
公司遇到急切、且不能由公司管理层作出决议的景象时,须举行股东会。相关于股东例会,它被称为暂时股东会。暂时股东会议定事项,从各国规则来看,有两类:一类为事关公司严重利益的问题,如公司合并与分立、注册资本增减、规章改变等;另一类是特别事项,如董事竞业答应、董事与公司的买卖等不宜由公司运营管理层决议的问题。暂时股东会的一项功能就是监督、限制乃至免除董事、司理等管理人员,审议董事竞业答应、自我买卖等反常事项。各国立法的作法大致能够分为两种:其一,赋予监事会招集权。其二,赋予股东自行招集权,股东的此项权力一般是作为少量股东权(即只要超越必定份额的股东才干享有的权力)规则的。
我国公司法规则,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举行暂时会议的,应当举行暂时会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股东会议,公司法规则,当呈现以下景象时,应当在二个月内举行暂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缺乏本法规则人数或许公司规章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补偿的亏本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恳求时;
(四)董事会以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举行时;
(六)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景象呈现时。但公司法未规则在董事会不恪守法定时限招集会议时,其他利益主体有何救助办法,这在实践中已产生了许多问题。
我国原公司法这方面的规则过于粗陋,而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会议招集权都进行了弥补和完善。这就改变了曾经股东会议招集权一统于董事会,董事会有权无责,而股东和监事会仅有主张之权,而无招集之能的为难局势。这些规则成为日后股东会议招集权的直接法令依据。如在这方面存在胶葛,当事人相同能够依此提起股东会议招集权诉讼。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无妨向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咱们诚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