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诉讼时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2:13
离婚后夫妻一起产业处理的诉讼时效问题
榜首,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整理。诉讼时效是一种期间,当事人只需在此期间向法院提申述求,其合法权益才得到法院的司法维护。超越这一期间而向法院提申述求的,法院则不予维护。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通说以为,民事权利所规则的诉讼时效仅适用于恳求权。恳求权分为债务恳求权和物权恳求权。债务恳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可是物权恳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较大争议。夫妻一起产业切割恳求权,归于物权恳求权中的共有物切割恳求权。
第二,夫妻一起产业切割恳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物权恳求权归于对世权,即以一般不特定人为义务人,而要求其不为必定行为的权利。由此而言,夫妻对其一起产业的共有所有权是肯定权利,只需没有损失共有根底或曾切割过就一向享有共有的物权。也就是说,离婚后,存在其他景象可以对未处理的夫妻一起产业另案诉讼处理,只需该夫妻一起产业的物权共有权没有发生实践变化,即第三人好心获得、没有改动物权共有权的状况,则不该当遭到诉讼时效的约束。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八条的规则:“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起产业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切割的,经审查该产业确属离婚时未触及的夫妻一起产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切割。
综上,夫妻一起产业切割的恳求归于共有物切割的恳求权,只需没有呈现严重事由导致共有根底损失的,两边就一向具有共有物权;夫妻对其一起产业的一起所有权是肯定权利,依据民法理论,物权恳求权不该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