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4:021、法定主义准则。税务行政处分法定主义准则的根本内在便是:施行税务行政处分必须有法令依据;税务行政处分必须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税务行政处分必须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施行;税务行政处分必须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以现实为依据准则。这是法令适用的根本准则。任何法令标准的适用必定依据必定的法令行为和事情,法令现实不清或许脱离了法令现实,法令的适用就不或许精确,法令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功用就不或许有用发挥。
3、公平、揭露准则。公平一是要避免偏听偏信;二是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其申辩的时机;三是要避免自查自断,施行查办分隔准则。揭露一是指税务行政处分的规则要揭露,但凡需求公民恪守的法令标准都要事前发布;二是指处分程序要揭露。
4、过罚适当准则。在税务行政处分的设定和施行方面,都要依据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损害性的巨细而定,避免畸轻畸重或许—刀切的行政处分现象。税务行政处分
的品种和给予处分的起伏要与当事人违法行为对社会的损害程度的巨细相符。
5、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准则。税务行政处分的意图是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自觉遵法,处分仅仅手法,不是意图。因而。税务机关在施行行政处分时,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许期限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细微的违法行为不—定施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