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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摘除子宫不久丈夫两次起诉离婚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1:30

原告如此坚持法官以为不当
妻子去除子宫不久老公两次申述离婚
一名男人在妻子因病去除子宫后不久,便提出与其离婚,但被法院驳回。数月后,该男人再次申述与妻子离婚。近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经审理后以为,女方手术后正处在康复阶段,原告坚持离婚不当,故一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刘某在开庭时说,妻子徐某婚前隐秘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史,并且二人婚后因日子小事常常发作争持。此前,原告曾申述离婚,但被驳回。后来徐某屡次到他的家中寻衅滋事,抢走一起财产,徐某的行为影响了夫妻爱情,因而原告再次申述,要求与被告徐某离婚。
被告徐某则表明,她婚前有先天性心脏病史,原告是知道的,婚后夫妻确因日子小事争持,但并未影响夫妻爱情。2005年5月,她做了妇科手术。出院后,一直在母亲处寓居疗养,现正在康复阶段,并需求定时查看,并且她的腹腔内现仍有肿物存在。徐某表明,夫妻二人的爱情并未到决裂离婚的程度,她也未到原告处无理取闹,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庭审后,法院查明,2005年5月,被告住院进行了去除子宫的手术。出院后,被告回娘家寓居,两边分家至今。2005年7月,原告曾申述离婚,但被法院驳回。
法院经审理以为,原告和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后两边在处理日子业务上应彼此洽谈和体谅,一起搞好家务。被告因病住院进行了手术,现正在康复阶段,原告应给予了解和照料,一起也应给两边一个再次和洽的时机,故原告坚持离婚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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