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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94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5:06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温习的重要材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便是做未来真题”,关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求引起高度重视。听讼网为考生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具体解析,供我们温习参阅。欢迎阅览了解。
94、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调查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处理资金缺乏问题,经人引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挂号。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其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悉数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出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缺乏,终究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回收。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出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怀。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500万元的丢失问题,甲、乙、丙以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屡次书面恳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能够申述霓美公司
B.乙、丙不能申述霓美公司
C.若甲申述并胜诉获赔,则补偿款归甲
D.若甲申述并胜诉获赔,则补偿款归源圣公司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则,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则的景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接连一百八十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书面恳求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则的景象的,前述股东能够书面恳求董事会或许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履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许董事会、履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则的股东书面恳求后回绝提申述讼,或许自收到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申述讼,或许情况紧急、不当即提申述讼将会使公司利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前款规则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别人侵略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形成丢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则的股东能够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选项A正确,选项B过错。圣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不管持股天数与份额)均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故甲、乙、丙均可申述霓美公司。
选项C过错,选项D正确。股东代表诉讼的法令结果由公司承当,而不是归于提申述讼的股东。因而,若甲申述并胜诉获赔的,补偿款归源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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