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及备案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22:02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关于企业所得税需求报批或存案的事项首要触及到企业享用各类税收优惠及财物丢失的处理。因而,提示企业,在2009年度汇算清缴期内,不光要留意各项交税调整事项,更要注重企业各项需报批或许存案事项的处理,不然将为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并且没有办法补偿的丢失。依据减免税办理办法,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存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批阅的减免税项目;存案类减免税是指撤销批阅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批阅的减免税项目。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办理问题的弥补告诉》(国税函[2009]255号)第一条清晰规则,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含免税收入、定时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交税所得额、加快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方针。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批阅事项
依据国税函[2009]255号文件第二条规则,除国务院清晰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方针、施行新税法后持续保存施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则的民族自治当地企业减免税优惠方针,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则施行批阅办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均施行存案办理。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中应施行批阅办理的应仅限于过渡类优惠方针、施行新税法后持续保存施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及民族自治当地企业减免税优惠方针,首要内容如下:
(一)过渡类优惠方针
过渡优惠方针的规则首要见于两个文件,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施行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21号)与《国务院关于施行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方针的告诉》(国发[2007]39号)。可享用过渡优惠方针的规模是指在国发[2007]39号文件附件《施行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方针表》中所标明的各类优惠方针。
(二)持续保存施行的原优惠方针
首要包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1]202号)中规则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持续施行,以及依照财税[2008]1号文件附件《施行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表》中所标示的各类优惠。
(三)民族自治当地企业减免税优惠
该项规则详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有关“民族自治当地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当地的企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归于当地共享的部分,能够决议减征或许免征”。及财税[2008]21号文件。即对2008年1月1日后民族自治当地同意享用减免税的企业,仅限于减免企业所得税中归于当地共享的部分,不得减免归于中心共享的部分。
企业假如触及以上三类减免税方针,有必要依照相关规则需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请求,并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阅后方可享用。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存案事项
(一)存案的规模
企业优惠方针存案规模应为除上述三类需批阅之外的其他各项免税收入、定时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交税所得额、加快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方针。
(二)存案办理留意事项
1、依据减免税办理办法,存案办理的详细方法分为事前存案和过后报送相关材料两种。详细区分除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税务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认,各地主管税务机关也连续出台了一些合适当地状况的更为详细的施行办理办法,企业应留意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并施行相关手续。
2、企业施行存案办理需留意相关时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财物加快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9]81号)相关规则,假如企业确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许终年处于强轰动、高腐蚀状况的固定财物需求加快折旧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财物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存案,并报送相关材料;
3、关于列入事前存案的税收优惠,交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材料,提请存案,经税务机关挂号存案后施行。对需求事前向税务机关存案而未按规则存案的,交税人不得享用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阅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书面告诉交税人不得享用税收优惠。
4、在汇算清缴期需求施行的手续:
列入过后报送相关材料的税收优惠,交税人应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则,在年度交税申报时附报相关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阅后如发现其不符合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条件,应撤销其自行享用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
此外,企业享用减免税中需求特别留意的是,依据减免税办理办法,税务机关受理或许不予受理减免税请求,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据。
关于这一点,许多企业在详细操作中,忽视手续上的齐备,常常认为将材料交给税务机关就算完成了存案或批阅,企业即可自行依照减免税进行相关税务处理。比及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方知企业还不能享用优惠,需求按规则进行补缴相关税款,乃至有的企业是需求到税务机关查看时再进行对优惠方针的补缴税款,还需求补缴滞纳金。
在此,笔者提示企业,依据减免税办理办法,因税务机关职责批阅或核实过错,形成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则施行。但假如是交税人实践运营状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则条件的或选用诈骗手法获取减免税的、享用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陈述的,以及未按本办法规则程序报批而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有权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则予以处理。这是在实践操作中特别需求留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