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22:46
在合同收效前,是有缔约进程的。在缔约进程中有先合同责任,即便合同没有收效,也是要实行先合同责任的,这样才会确保合同的收效。那么缔约进程中的先合同责任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帮忙。
缔约进程中的先合同责任
先合同责任又称“前合同责任”或“先契约责任”,是指在要约收效后合同收效前的缔约进程中,缔约两边根据诚信准则而应负有的奉告、协力、维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责任。关于先合同责任的概括性规则,散见于各国立法,此为惯例。而关于先合同责任的详细规则, 却鲜有代表性之立法例,常委诸于判例与学说。综观各家所言,以诚信准则为法理根底的先合同责任的发作、存续并发收效能是根据缔约及缔约人对合同收效之等待。其内容主要是:
一、奉告责任
缔约进程中,一方应将影响对方订约、关乎合同建立或收效等可能给对方形成丢失的客观状况及时奉告对方。详细又可分为:
1、瑕疵奉告
即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之瑕疵奉告对方,不得成心隐秘;
2、合同建立或收效前重要事项告诉
如因不可抗力致标的物灭失、企业破产、当事人丢失行为能力等;
3、使用方法阐明
主要指产品制作任何出售人影在产品上附适用阐明书,或向买受人阐明使用方法。
奉告责任本心有二:一是平衡缔约两边的信息不对称,这在买卖合同中尤为杰出。由于在一般状况下,卖方对标的物的质量、权力状况比买方更清楚,处于信息优势位置,故法令要求信息优势方负全面实在的奉告责任。二是尽量防止信息弱势方因信息受阻而遭受丢失。
二、维护责任
缔约两边应以对待自己利益之留意慎重对待他方利益,使他方防止因己方之过错或松懈而遭受危害。比方,当事人一方需要到另一方供给的场所进行缔约活动时,这一行为完全是根据对对方的信任,因而供给买卖场所的一方应负维护对方人身安全的责任。不然,一旦之对方有损,场所供给方难辞鸿门宴客之咎。
三、协力责任
缔约两边应为合同之缔结彼此帮忙、通力合作,为他方供给便当,不得以己方之经济位置优势或他方缺乏经验而获得不妥利益,或以虚伪陈说不合理地添加对方缔约本钱致使对方遭受丢失。
四、诈欺制止责任
两边不得以危害对方利益为意图,假借缔结合同而歹意商量。诈欺是对诚信准则最严峻的违反,也是不正当竞争最常用的手法,如歹意商量使对方丢失与对方订约时机即为适例。故而,法令明令制止诈欺行为。
五、保密责任
缔约两边为缔约而彼此了解对方的一些隐秘状况,不论合同终究缔结与否,均应予以保密,不得走漏,不使他方遭受危害。如受雇人不得向他方走漏雇主的技能及商业隐秘。
先合同责任是指在缔结合同进程中,合同建立之前所发作的,应由合同两边当事人各自承当的法令责任。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正准则根底上的,是诚实信用、公正准则的详细化。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
缔约进程中的先合同责任
先合同责任又称“前合同责任”或“先契约责任”,是指在要约收效后合同收效前的缔约进程中,缔约两边根据诚信准则而应负有的奉告、协力、维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责任。关于先合同责任的概括性规则,散见于各国立法,此为惯例。而关于先合同责任的详细规则, 却鲜有代表性之立法例,常委诸于判例与学说。综观各家所言,以诚信准则为法理根底的先合同责任的发作、存续并发收效能是根据缔约及缔约人对合同收效之等待。其内容主要是:
一、奉告责任
缔约进程中,一方应将影响对方订约、关乎合同建立或收效等可能给对方形成丢失的客观状况及时奉告对方。详细又可分为:
1、瑕疵奉告
即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之瑕疵奉告对方,不得成心隐秘;
2、合同建立或收效前重要事项告诉
如因不可抗力致标的物灭失、企业破产、当事人丢失行为能力等;
3、使用方法阐明
主要指产品制作任何出售人影在产品上附适用阐明书,或向买受人阐明使用方法。
奉告责任本心有二:一是平衡缔约两边的信息不对称,这在买卖合同中尤为杰出。由于在一般状况下,卖方对标的物的质量、权力状况比买方更清楚,处于信息优势位置,故法令要求信息优势方负全面实在的奉告责任。二是尽量防止信息弱势方因信息受阻而遭受丢失。
二、维护责任
缔约两边应以对待自己利益之留意慎重对待他方利益,使他方防止因己方之过错或松懈而遭受危害。比方,当事人一方需要到另一方供给的场所进行缔约活动时,这一行为完全是根据对对方的信任,因而供给买卖场所的一方应负维护对方人身安全的责任。不然,一旦之对方有损,场所供给方难辞鸿门宴客之咎。
三、协力责任
缔约两边应为合同之缔结彼此帮忙、通力合作,为他方供给便当,不得以己方之经济位置优势或他方缺乏经验而获得不妥利益,或以虚伪陈说不合理地添加对方缔约本钱致使对方遭受丢失。
四、诈欺制止责任
两边不得以危害对方利益为意图,假借缔结合同而歹意商量。诈欺是对诚信准则最严峻的违反,也是不正当竞争最常用的手法,如歹意商量使对方丢失与对方订约时机即为适例。故而,法令明令制止诈欺行为。
五、保密责任
缔约两边为缔约而彼此了解对方的一些隐秘状况,不论合同终究缔结与否,均应予以保密,不得走漏,不使他方遭受危害。如受雇人不得向他方走漏雇主的技能及商业隐秘。
先合同责任是指在缔结合同进程中,合同建立之前所发作的,应由合同两边当事人各自承当的法令责任。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正准则根底上的,是诚实信用、公正准则的详细化。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