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11:06威海住所公积金提取条件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按规则提取住所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部分或悉数存储余额。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
(二)偿还个人住所借款本息的。
(三)房租开销超越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六)出国出境久居的。
(七)在职期间逝世或宣告逝世的。
(八)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
(九)下岗赋闲且家庭日子困难的。
(十)非本市户口员工离任回乡,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十一)调离本市的。
(十二)农民工付出房租的。
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契合上述规则提取条件的详细意义。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是指提取住所公积金的员工用于自住且对该房子具有产权的一般住所。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车位等。
1. 购买的自住住所包含期房、现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所、拆迁房(增购面积部分)等。
2. 缔造自住住所是指按《乡镇个人缔造住所处理办法》的规则,本地居民经房地产处理机关、城市规划处理机关等部分同意或经村委会同意缔造的住所。
3. 翻建自住住所是指依据《房子补葺规模和规范(试行)》的规则,对原住所悉数撤除、另行规划、从头缔造的住所。
4. 大修自住住所是指依据《房子补葺规模和规范(试行)》的规则,需求触动或拆换住所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悉数撤除的住所,而且费用占房子总价值的25%以上。装修、装修等景象不在提取规模之内。
(二)偿还个人住所借款本息的,是指处理住所公积金个人借款、个人住所组合借款、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的员工,现已如期还款一个月以上的,可请求按年提取自己、爱人个人住所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一次性提早悉数还清借款的,可一起请求处理提取手续;没有一起请求处理的,可在一年内请求处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能超越最终一次性还款的金额。
除一年期借款外,按合同约好的借款期限正常还清借款的,不再处理提取手续。
运用住所公积金借款(含组合借款中公积金借款部分)的员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托付逐月提取还贷方法偿还借款,两种提取方法相互转化须距离12个月。详细操作依照《托付逐月提取还贷处理规则》履行。
(三)房租开销超越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房租开销占家庭工资收入(指夫妻两边收入)的份额超出30%时,员工能够请求提取超出规则份额的部分。未超出规则份额的不能提取。
(四)离休、退休的。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好离退休手续后,能够提取自己住所公积金账户内的悉数余额,一起处理销户手续。
(五)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损失劳作能力是指员工在职期间,因为事端、灾害等原因,经劳作鉴定委员会确以为伤残1-4级,无法持续作业。
(六)出国出境久居的。是指因承继国外遗产或与外国人成婚或移民请求到国外、境外久居。不包含出国进修、学习等非久居景象。
(七)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是指经民政部分确定并收取城乡最低日子保证金的。
(八)下岗赋闲且家庭日子困难的。是指处理下岗赋闲证一年以上,经相关部分年检、而且经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家庭日子困难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