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与期限详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18:12
诉讼时效与期限详解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力人在法定的期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力,法院即不再依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实行其民事责任的一种法令准则。因为诉讼时效完结今后,将形成权力消除的法令结果,故亦将诉讼时效称为消除时效。这儿的法定期间指提起诉讼的期间,亦即诉讼时效期间。权力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恳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力。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今后,权力人则不再享有恳求法院保护其权力的权力。
二、诉讼时效的法令特征
首要,诉讼时效是法定期间。诉讼时效差异于约好期间,是法令的强行规则,当事人不能经过协议对其加以延伸或缩短。
其次,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遇有法定事由时,能够间断、中止和延伸。
最终,它是法院经过强制力保护民事权力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满今后,法院即不再经过强制力对权力人的民事权力予以保护,尽管权力人仍然享有起诉权,但法令不再赋予其胜诉的权力。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差异
因为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简单混杂,所以在温习中必定要将两者差异开来。
㈠除斥期间的概念
所谓除斥期间也叫预订期间,它是指法令规则的某种权力预订存在的法定期间。权力人假如在此期间内没有行使其权力,当预订期间届满,即要发作权力消除的法令结果。我国《合同法》第193条规则的,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逝世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许法定代理人能够吊销赠与,但吊销权人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的做法。此6个月的法定期间,便是除斥期间,而并非诉讼时效。
法令之所以设定除斥期间的准则,其含义在于促进权力人及时纠正自己意思表明中的瑕疵;也是为了促进当事人及时辅佐效能待定的民事行为。当然也是为了促进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力及时行使救助权。不论是诉讼时效,仍是除斥期间,都是以必定的现实状况的存在和必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作必定的法令结果的法令事情,并且其意图都在于催促权力人及时行使权力并保护社会法令次序的安稳。
但二者又有重要的差异:
㈡两者的立法意图的相反
诉讼时效是因为权力没有时刻约束才建立的,其意图首要是为了保护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次序;而除斥期间是以权力有时刻约束为起点的,其立法意图过多的是为了保持原有的社会关系和次序。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力人在法定的期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力,法院即不再依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实行其民事责任的一种法令准则。因为诉讼时效完结今后,将形成权力消除的法令结果,故亦将诉讼时效称为消除时效。这儿的法定期间指提起诉讼的期间,亦即诉讼时效期间。权力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恳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力。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今后,权力人则不再享有恳求法院保护其权力的权力。
二、诉讼时效的法令特征
首要,诉讼时效是法定期间。诉讼时效差异于约好期间,是法令的强行规则,当事人不能经过协议对其加以延伸或缩短。
其次,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遇有法定事由时,能够间断、中止和延伸。
最终,它是法院经过强制力保护民事权力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满今后,法院即不再经过强制力对权力人的民事权力予以保护,尽管权力人仍然享有起诉权,但法令不再赋予其胜诉的权力。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差异
因为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简单混杂,所以在温习中必定要将两者差异开来。
㈠除斥期间的概念
所谓除斥期间也叫预订期间,它是指法令规则的某种权力预订存在的法定期间。权力人假如在此期间内没有行使其权力,当预订期间届满,即要发作权力消除的法令结果。我国《合同法》第193条规则的,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逝世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许法定代理人能够吊销赠与,但吊销权人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的做法。此6个月的法定期间,便是除斥期间,而并非诉讼时效。
法令之所以设定除斥期间的准则,其含义在于促进权力人及时纠正自己意思表明中的瑕疵;也是为了促进当事人及时辅佐效能待定的民事行为。当然也是为了促进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力及时行使救助权。不论是诉讼时效,仍是除斥期间,都是以必定的现实状况的存在和必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作必定的法令结果的法令事情,并且其意图都在于催促权力人及时行使权力并保护社会法令次序的安稳。
但二者又有重要的差异:
㈡两者的立法意图的相反
诉讼时效是因为权力没有时刻约束才建立的,其意图首要是为了保护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次序;而除斥期间是以权力有时刻约束为起点的,其立法意图过多的是为了保持原有的社会关系和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