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女儿后悔起诉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18:26
离婚时说好将房产赠给孩子,过后能不能变卦?张某与妻子离婚时约好将房子全都赠与女儿,并约好张某假如要运用该房产需寻求女儿赞同。过后,张某却变卦,以前妻回绝他探望女儿为由申述到法院,要求吊销赠与。记者昨日得悉,一审法院支撑了张某的部分诉求。张某和前妻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终究判定驳回张某诉求。
受访法官指出,夫妻协议离婚时达到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免除婚姻联系密不可分,差异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恣意吊销赠与的规则。两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以房子产权未搬运挂号为由恳求吊销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离婚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
离婚约好将房产赠与女儿
张某与林某挂号成婚,不久后生下了女儿童童。婚后,张某、林某在银河区以及番禺区合计购买了三套房产,其间坐落银河的两套房产,一套权属人为林某、另一套权属人为林某和童童,坐落番禺区的房产权属人则为林某及其姐姐。
成婚7年后,张某与林某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依据离婚协议,约好坐落银河、番禺的三套房产悉数产权归童童一切,房产运用权归还给童童,张某尔后若要运用女儿房产需寻求女儿赞同,并洽谈给予经济费用。林某姐姐收到张某给付的100万元购房款,其所属比例转售给童童。
懊悔申述到法院要求吊销
不料,张某将林某还有女儿申述到法院,要求吊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赠与的条款。张某宣称,他这么做是因为林某回绝让他探望女儿,也不让女儿见爷爷奶奶,并且涉案房子也没有搬运挂号至女儿名下。
面临控诉,林某要求法院驳回张某诉求,她称与张某为了使女儿日后的日子和学习在经济上有保证,才洽谈将房产归女儿一切,离婚协议是一个全体,权力义务对等,假如只考虑张某的权力而吊销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无法表现法令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准则。
终审改判:《离婚协议书》合法有用保持赠与房产条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定支撑张某的部分诉求,即吊销张某赠与童童的坐落番禺区的房产四分之一产权比例,吊销赠与童童的坐落银河区两套房产的产权比例别离为二分之一、四分之一。
张某、林某均不服一审判定,别离提出上诉。广州中院终审后以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张某能否吊销他与林某达到的《离婚协议书》中将共有房产赠与女儿童童的条款。鉴于《离婚协议书》是张某与林某为免除两边的婚姻联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育、夫妻共同产业和债权债务问题而缔结,是依据婚姻家庭的身份联系所缔结的协议,两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子所作的产业处理,与两边免除婚姻联系、子女抚育等条款构成离婚协议的全体,密不可分,关于房子归子女一切的约好依附于两边婚姻联系的免除,带有身份联系性质,不同于单纯的产业赠与。因而,张某恳求吊销《离婚协议书》所涉的赠与条款,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规则,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结合本案,《离婚协议书》是张某与林某在婚姻挂号机关协议离婚时所签定,内容没有违背法令规则,合法有用,两边均应自觉按协议实行。至于张某称他要求吊销房产赠与条款,是因为林某回绝让他探望女儿,但该理由不是吊销离婚协议的法定条件,张某也未能举证证明缔结《离婚协议书》时林某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因而,张某恳求吊销《离婚协议书》中将共有房产赠与女儿童童的理由不能成立。
法官说法: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不能恣意吊销
受访法官指出,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有的房子赠与子女,一般有两种状况:一是在民政部门挂号离婚,签定离婚协议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子女;二是经过诉讼离婚,在法院掌管下达到调停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但无论是挂号离婚仍是调停离婚,两边自愿达到的离婚协议,只要是实在的意思表明,内容没有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没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用,两边均应自觉遵守。
该法官提示,在两边婚姻联系现已免除的状况下,依据诚信准则,一方也不能单独行使赠与条款的恣意吊销权。假如一方当事人离婚后反悔,恳求吊销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规则,有必要一起具有以下两个条件才干取得法院支撑:一是在挂号离婚后1年内的除斥期间届满条件出申述的;二是有依据证明缔结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不然,法院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
受访法官指出,夫妻协议离婚时达到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免除婚姻联系密不可分,差异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恣意吊销赠与的规则。两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以房子产权未搬运挂号为由恳求吊销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离婚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
离婚约好将房产赠与女儿
张某与林某挂号成婚,不久后生下了女儿童童。婚后,张某、林某在银河区以及番禺区合计购买了三套房产,其间坐落银河的两套房产,一套权属人为林某、另一套权属人为林某和童童,坐落番禺区的房产权属人则为林某及其姐姐。
成婚7年后,张某与林某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依据离婚协议,约好坐落银河、番禺的三套房产悉数产权归童童一切,房产运用权归还给童童,张某尔后若要运用女儿房产需寻求女儿赞同,并洽谈给予经济费用。林某姐姐收到张某给付的100万元购房款,其所属比例转售给童童。
懊悔申述到法院要求吊销
不料,张某将林某还有女儿申述到法院,要求吊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赠与的条款。张某宣称,他这么做是因为林某回绝让他探望女儿,也不让女儿见爷爷奶奶,并且涉案房子也没有搬运挂号至女儿名下。
面临控诉,林某要求法院驳回张某诉求,她称与张某为了使女儿日后的日子和学习在经济上有保证,才洽谈将房产归女儿一切,离婚协议是一个全体,权力义务对等,假如只考虑张某的权力而吊销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无法表现法令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准则。
终审改判:《离婚协议书》合法有用保持赠与房产条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定支撑张某的部分诉求,即吊销张某赠与童童的坐落番禺区的房产四分之一产权比例,吊销赠与童童的坐落银河区两套房产的产权比例别离为二分之一、四分之一。
张某、林某均不服一审判定,别离提出上诉。广州中院终审后以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张某能否吊销他与林某达到的《离婚协议书》中将共有房产赠与女儿童童的条款。鉴于《离婚协议书》是张某与林某为免除两边的婚姻联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育、夫妻共同产业和债权债务问题而缔结,是依据婚姻家庭的身份联系所缔结的协议,两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子所作的产业处理,与两边免除婚姻联系、子女抚育等条款构成离婚协议的全体,密不可分,关于房子归子女一切的约好依附于两边婚姻联系的免除,带有身份联系性质,不同于单纯的产业赠与。因而,张某恳求吊销《离婚协议书》所涉的赠与条款,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规则,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结合本案,《离婚协议书》是张某与林某在婚姻挂号机关协议离婚时所签定,内容没有违背法令规则,合法有用,两边均应自觉按协议实行。至于张某称他要求吊销房产赠与条款,是因为林某回绝让他探望女儿,但该理由不是吊销离婚协议的法定条件,张某也未能举证证明缔结《离婚协议书》时林某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因而,张某恳求吊销《离婚协议书》中将共有房产赠与女儿童童的理由不能成立。
法官说法: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不能恣意吊销
受访法官指出,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有的房子赠与子女,一般有两种状况:一是在民政部门挂号离婚,签定离婚协议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子女;二是经过诉讼离婚,在法院掌管下达到调停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但无论是挂号离婚仍是调停离婚,两边自愿达到的离婚协议,只要是实在的意思表明,内容没有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没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用,两边均应自觉遵守。
该法官提示,在两边婚姻联系现已免除的状况下,依据诚信准则,一方也不能单独行使赠与条款的恣意吊销权。假如一方当事人离婚后反悔,恳求吊销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规则,有必要一起具有以下两个条件才干取得法院支撑:一是在挂号离婚后1年内的除斥期间届满条件出申述的;二是有依据证明缔结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不然,法院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