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欺诈行为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00:13
咱们知道,经营者与顾客构成一种买卖合同联系,受顾客维护权益法、合同法调整。在商场买卖过程中,经营者应该诚笃守信,不得诈骗别人。那么,商场诈骗行为包含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⑴出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
⑵采纳虚伪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出售的产品份量缺乏的;
⑶出售 “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产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伪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许其他欺骗性价格表明出售产品的;
⑸以虚伪的产品阐明、产品规范、什物样品等方法出售产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实在称号和符号出售产品的;
⑺采纳雇佣别人等方法进行欺骗性的出售诱导的;
⑻ 作虚伪的现场演示和阐明的;
⑼运用播送、电视、电影、报刊等群众传播媒介对产品作虚伪宣扬的;
⑽骗得顾客预付款的
;⑾运用邮购出售骗得价款而不供给或许不依照约好条件供给产品的;
⑿以虚伪的“有奖出售”、“还本出售”等方法出售产品的;
⒀以其他虚伪或许不正当手段诈骗顾客的行为。
损害顾客权益行为处分方法
第一条 为依法阻止损害顾客权益行为,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据《顾客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顾客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则,维护顾客为日子消费需求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损害顾客权益的行为施行行政处分。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损害顾客权益行为施行行政处分,应当依照公正、揭露、及时的准则,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归纳运用主张、约谈、演示等方法施行行政辅导,催促和辅导经营者实行法定责任。
第四条 经营者为顾客供给产品或许服务,应当遵从自愿、相等、公正、诚笃信用的准则,依照《顾客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和与顾客的约好实行责任,不得损害顾客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不符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要求;
(二)出售失效、蜕变的产品;
(三)出售假造产地、假造或许冒用别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产品;
(四)出售假造或许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
(五)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出售假造或许冒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产品;
(七)在出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
(八)出售国家明令筛选并中止出售的产品;
(九)供给产品或许服务中成心运用不合格的计量用具或许损坏计量用具准确度;
(十)骗得顾客价款或许费用而不供给或许不依照约好供给产品或许服务。
⑴出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
⑵采纳虚伪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出售的产品份量缺乏的;
⑶出售 “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产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伪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许其他欺骗性价格表明出售产品的;
⑸以虚伪的产品阐明、产品规范、什物样品等方法出售产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实在称号和符号出售产品的;
⑺采纳雇佣别人等方法进行欺骗性的出售诱导的;
⑻ 作虚伪的现场演示和阐明的;
⑼运用播送、电视、电影、报刊等群众传播媒介对产品作虚伪宣扬的;
⑽骗得顾客预付款的
;⑾运用邮购出售骗得价款而不供给或许不依照约好条件供给产品的;
⑿以虚伪的“有奖出售”、“还本出售”等方法出售产品的;
⒀以其他虚伪或许不正当手段诈骗顾客的行为。
损害顾客权益行为处分方法
第一条 为依法阻止损害顾客权益行为,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据《顾客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顾客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则,维护顾客为日子消费需求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损害顾客权益的行为施行行政处分。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损害顾客权益行为施行行政处分,应当依照公正、揭露、及时的准则,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归纳运用主张、约谈、演示等方法施行行政辅导,催促和辅导经营者实行法定责任。
第四条 经营者为顾客供给产品或许服务,应当遵从自愿、相等、公正、诚笃信用的准则,依照《顾客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和与顾客的约好实行责任,不得损害顾客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不符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要求;
(二)出售失效、蜕变的产品;
(三)出售假造产地、假造或许冒用别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产品;
(四)出售假造或许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
(五)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出售假造或许冒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产品;
(七)在出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
(八)出售国家明令筛选并中止出售的产品;
(九)供给产品或许服务中成心运用不合格的计量用具或许损坏计量用具准确度;
(十)骗得顾客价款或许费用而不供给或许不依照约好供给产品或许服务。